武汉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征集意见 10项积分指标公布

22.02.2017  23:09

  有稳定住房和工作、有创新创业经历、参加过献血等公益活动……有10个项目能获得积分,攒够相应积分就能申请入户。记者昨从市发改委获悉,《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市发改委方面表示,市民如有意见、建议,可在本周五(24日)之前反馈给该委,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传真):027-82796070。

  目前《办法》还是征集意见稿,具体如何实施以最终出台确定的政策为准。市民可上市发改委官网http://www.whdrc.gov.cn查询。

  【哪些人可申请“积分入户”】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在我市中心城区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持有我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市中心城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住所,参加我市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武汉市户籍人员,都可提交申请参加积分入户。

  【哪些城区拟实行“积分入户”】《办法》指出,拟实行“积分入户”的中心城区具体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申请到我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以及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等新城区入户的,仍沿用之前的政策。

  【“积分入户”的“分数线”是多少】《办法》称,我市拟对中心城区年度积分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中心城区入户指标总量由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确定,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市相关部门根据积分情况对申请人排序,按分值和入户指标总量初步确定落户人员,并向社会公示积分情况。

  【“积分入户”怎么办理】年度居住证积分网上申报时间段拟定为每年两次:2月1日至3月31日;8月1日至9月30日。

  积分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请人需登录网上申请平台,如实填报相关内容,经确认后,再到各中心城区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哪些项目能获得积分】根据《办法》,有10个项目可以获得积分。比如说,有合法稳定住所、有合法稳定就业,可以分别获得1-30分;根据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年限,可以获得2-30分;年龄项最多可以获得20分;文化程度项可获得5-60分;技术职称有10-50分;纳税可获2-50分;创新创业类能获得2-50分;获得相关表彰奖励的,可获20-50分;参加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服务的,有1-10分。

  《办法》还列出了减分项,自提出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行政拘留记录、刑事犯罪记录等,每条将被减分20-40分不等。(记者符樱)

(编辑: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