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龚德湘带队检查公共交通消防安全
09.06.2015 12:19
本文来源: 公安消防总队
6月5日,荆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龚德湘带领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组成检查专班督导公共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xml:namespace>
当日上午,龚德湘同志一行来到沙洋县客运公司,随机抽查3辆客运车辆,查看车辆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情况和逃生设备配备情况,仔细核对了车辆所配备灭火器的使用日期,并现场抽考当班司机是否掌握灭火器和安全锤的正确使用方法。经抽查发现其中一辆车上灭火器已过期失效,要求当班司机立即进行更换,确保出行安全。
下午,龚德湘同志一行来到漳河新区漳河旅游码头,对码头船舶机械设备、消防设施、航行日志、船舶证书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检查,并与旅游公司负责人、驾驶员等深入交谈,要求旅游公司认真吸取“东方之星”客轮“6.1”沉船事故教训,始终绷紧安全之弦,提升安全意识、做细预案准备、强化应急演练。
就做好公共交通消防安全,龚德湘同志要求,一是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每一辆交通工具都要配备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备,要定期对其燃(油)气系统和电路系统进行检查,加大日常维护保养,保证交通工作安全出行。二是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宣传标语,电视、广播要循环播放消防宣传提示,提醒群众注意消防安全,坚决杜绝携带汽油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上车。三是开展应急演练,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客运、航运的工作人员和驾驶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驾驶员必须要熟知应急疏散程序,确保一旦有事能快速及时组织逃生和处置。
本文来源: 公安消防总队
09.06.2015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