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17.01.2018  10:25

(一)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区政府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经济事务的决策,均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均邀请专家咨询论证或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对于涉及法律政策的重大决策,由区法制办会同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论证,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为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

2、强化合法合规性审查。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对政府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把关和合法性审查。2017年,共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3件,审查各类非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律合同89件。印发《黄陂区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2009年以来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系统清理,拟对外公布继续有效13件、失效17件,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

3、充实调整政府法律顾问。鉴于涉及区政府的法律事务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的现状,按照区领导的要求,区法制办在充分征求市法制办意见的基础上,参考其他区的做法,确定得三家律所作为2017年区政府法律顾问。法制办积极组织协调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法及时客观提供法律意见,积极为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同时,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做好设置公职律师的准备工作。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公正文明执法

1、抓好权力清单调整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出台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规范区级权力清单的通知》《黄陂区街乡行政权力清单通用目录》,明确了全区保留、调整、取消的行政事项目录。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省、市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区治庸办开展“双评议”工作要求,制定《黄陂区对拥有执法权的机关科室开展评议工作方案》,将公安、国土、城管、市场监督管理、环保六个重点执法领域的行政执法案卷送市法制办评查,同时对全区有执法权的172个中层科室、基层站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各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对照问题逐一整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3、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出台了关于印发黄陂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的通知》,就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审核程序,建立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采购”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征地拆迁”信息等涉及民生的信息均主动予以公开。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更新政府信息1500余条,法制办依法依规对10件信息公开申请进行了答复,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1、积极抓好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理、听证、决定、送达、案卷归档等各个办案环节,保证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主渠道作用,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17年全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件,已办结12件,正在审理2件。

2、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对以区政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的行政案件,按照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截止目前,开庭的行政诉讼案件49件,全部依法参加应诉。全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67.3%,区政府分管领导积极参与应诉工作,真正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为各部门、街乡作出了表率。

3、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省、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成立督查工作专班,印发《黄陂区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治理目标、治理范围、治理重点、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把治理任务和责任细化分解到相关执法单位,落实到具体执法工作人员,扎实做好个人自查和部门审查工作。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我区发现不担当、不作为、执法不廉等执法突出问题44个,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至10月份,我区共收到省、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转办单9件,按期办理9件,按期办结率为100%,督查率为100%,执法督查工作处于全市各区前列。

(四)强化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方面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对全区所有公务员开展2017年网络学法用法考试,丰富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为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我区去年开展了换发执法证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办理执法证,一律不得从事执法岗位工作,从而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目前,我区持有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共1307人。2017年因政府部门撤并要求新办执法证124人,使我区执法主体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武汉市政府法制办 黄陂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