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检企共建未成年人关爱基金

16.12.2016  20:15
  12月14日,黄石市人民检察院与上药科园(黄石)有限公司联合签订合作备忘录,宣布正式成立“湖北慈善上药科园未成年人关爱基金”。(欧阳诗瑶 摄)

 

黄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肖辉(左)出席合作备忘录签订仪式(欧阳诗瑶 摄) 

湖北慈善上药科园未成年人关爱基金

  本网讯(通讯员  焦步宏)12月14日,黄石市人民检察院与上药科园(黄石)有限公司联合签订合作备忘录,宣布正式成立“湖北慈善上药科园未成年人关爱基金”。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肖辉与上药科园(黄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邓执淼出席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

  据了解,双方合作成立未成年关爱基金,旨在弥补司法救助覆盖面不足,从生活、就医、就业等方面给予被救助对象一定的帮助,呵护涉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资助对象主要包括四类未成年人:受到重大人身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受到性侵害等急需心理治疗的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困难需要社会关爱的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双方被判处重刑、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 

  邓执淼介绍说,该合作项目资金来自上药科园(黄石)有限公司全额筹资,由公司设在湖北省慈善总会的“湖北慈善上药科园未成年关爱基金”专项资金管理处负责资金预算、管理和支出。每名救助对象可获得一千至五千元不等的救助款,特殊情况经批准可提高支付标准。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被救助人的医疗费用、心理咨询辅导费用和必要的入学、就业、技能培训费用。 

    未成年关爱基金项目在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刑事检察部设立秘书处,负责接受救助对象提交申请、救助对象条件初审和呈报审批等工作。该院未成年刑事检察部负责人尹义林介绍说,黄石两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符合救助对象的未成年人,可在遵循救助对象意愿的前提下,向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将呈报专项资金管理处审批,审核通过后直接将救助资金汇入被救助对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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