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26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知,《黄石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国家专家评审,这意味着黄石生态立市战略得到了国家层面的力量支持。
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7部委下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通知,湖北省组织开展了创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遴选工作,经报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申报黄石市、荆州市作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单位。
本月中旬,7部委组织了国家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我市申述了申报创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现实基础、比较优势、工作进展及下步工作思路,受到与会专家高度评价,认为黄石市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基础条件优越,编制的《实施方案》符合国家关于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申报条件,内容完整充实,指标体系基本合理,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明确。同时,建议我市将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水环境治理、生态文明考核和环保监管等作为体制机制创新的重点领域进行探索,努力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积累宝贵经验。
十八大后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大政方针,湖北“三维纲要”将“绿色决定生死”放在首位,我市提出了“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战略。生态立市的目标是:力争通过几年左右的努力,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工作安排,我市有望在11月中旬正式列入国家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名单。创建成功后,国家将会加强对先行示范区工作的指导,在政策、资金、项目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先行示范区建设,中央财政按照现有各项有关政策优先予以支持。
(黄石日报 记者 张友财)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