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检察机关向“虚假诉讼”亮剑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本报讯(通讯员 焦步宏)为逃避他人债务,斯某竟伙同亲戚炮制4件虚假诉讼,以便暗地转移财产。检察官细致审查,解开这起虚假诉讼迷雾,并将斯某等5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全部进行立案侦查。
上述案例是黄石市检察机关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近日,省检察院对全省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表彰,黄石市检察院荣获全省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先进单位,西塞山人民区检察院综合检察部干警田恬荣获先进个人。
2016年,根据湖北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黄石市两级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集中开展了虚假诉讼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专项活动中,两级检察机关精心组织,集中办理了一批虚假诉讼案件,并通过提出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予以了监督。目前,已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7件,法院采纳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全部采纳;同时,将5名当事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和相关审判人员渎职线索分别移送至公安机关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出于非法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这些炮制的“假官司”就是“虚假诉讼”。黄石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负责人张革说,“虚假诉讼”严重侵害了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造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对司法公信力与社会诚信体系带来严重损害。虚假诉讼是法律所禁止的,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因此一直是检察机关打击和监督的重点。
如何让线索浮出水面,是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法律监督活动的关键。张革说,两级检察机关在开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中,强化主动监督意识、主责意识,整体联动、广辟案源,通过深入挖掘有效线索,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例。2016年上半年,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检察官在走访中获悉一条线索,该区法院审理的4件民间借贷纠纷案存在“猫腻”,可能系虚假诉讼案件。该院检察官经初步调查,发现该4起案件存在诸多“疑点”,被告均为斯某一人,4名原告余某、邱某、邱某某、王某与被告斯某均系亲戚关系,4起案件均以调解快速结案。更为可疑的是,斯某在广东省做生意其间,与他人发生2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因其拒不履行赔偿责任,不久前在佛山市刚刚被他人提起民事诉讼。
办案检察官认为,斯某在黄石发生的4起民间借贷纠纷存在“问题”。他们迅速展开详细调查,并辗转广东省佛山市的法院、保险、银行等部门实地核实证据,最终揭开了斯某伙同4名亲戚虚构诉讼以逃避他人债务的真相。经过一年的专项监督活动,检察官发现,虚假诉讼虽然比较隐蔽,但仍有规律可循,这类案件的类型化特征明显,多以民间借贷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较为常见,而且案件以窝案串案为主,大多以调解方式结案。
为了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的工作合力,一方面,全市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部门主动“走出去”,通过开展法治宣传、主动走访等方式,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到“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来;另一方面,对内建立健全线索双向移送与反馈机制,要求其他部门办案中发现涉嫌虚假诉讼线索及时移送诉讼监督部门,诉讼监督部门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及其他普通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其他检察业务部门。
“民事诉讼是维护民事权益和公平正义重要防线,绝不允许参杂任何‘水分’”。张革说,为彰显检察监督效果,切实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全市检察机关将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移送犯罪线索等多种监督方式,构筑多元化的立体监督模式,不断助力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