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明确今年“创模”目标 治水治气治噪治出良好环境
7月21日,黄石市创模工作指挥部印发《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6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我市将确保城区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下,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
为改善环境治理,在治水工作中我市将对长江、重点湖泊、河流建立江、河、湖、库、塘长责任制,落实辖区内江河湖库塘地方首长责任制,对水环境治理负总责,定期发布监测信息;对沿江非法码头和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建设项目完成拆除,对其他码头年底前完成搬迁;开展长江、富河、王英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码头、建筑项目和排污口;设置保护区标志,年底完成长江饮用水源地在线监测;实施青山湖、磁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大冶湖拆围任务,实施铁金港整治;全面启动工业聚集区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和生活污水治理;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全面排查取缔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模具钢、采石、炼硫、炼砷、炼油、电镀等小型工业企业。
今年黄石市将关停不符合利用规划和达不到开采条件的露天矿山,长江边、环大冶湖边等五边区域可视范围内关停矿山恢复治理率达到100%,实施22个矿山复绿治理工程,共治理面积138.2公顷,复绿面积101公顷。
同时,黄故事市将继续强化大气防治,严格控制工地扬尘污染,控制道路扬尘、餐饮油烟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加大工业大气污染源治理和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整治力度,强化工业污染防控。
今年9月,黄石市将邀请省环委会对我市创模工作进行调研,并开展中期评估。今年年底针对省环委会专家组的评估意见,进行整改,接受省环评会对我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