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教育局原局长尹国平终审被判12年
楚天时报讯(记者赖家琦)受贿人民币97万元、购物卡1.87万元、美金2000元,黄石市教育局原局长尹国平去年12月被阳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30万,追缴全部赃款。尹国平认为量刑过重,且过节时收受的礼金不应认定为受贿,提起上诉。楚天时报记者昨获悉,黄石市中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对其上诉予以驳回,维持一审原判。
据二审判决书认定:尹国平在教育系统工作13年,受贿财物24笔,敛财过百万财,分别为:
为个体建筑商陈某承接黄石市西塞山中学教学楼工程、黄石艺校教学楼及其改造工程、黄石四中工程、黄石中专图书馆工程提供帮助,收受陈某贿赂人民币30万元;
为黄石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某在承接黄石艺校、黄石十六中、黄石一中等设计项目过程中提供帮助,收受方某贿赂人民币19.9万元;
为湖北楚康集团公司董事长金某在黄石教育系统扩展经营业务提供关照,收受金某贿赂人民币16.3万元;
为个体老板彭某承接黄石中专运动场工程提供帮助,收受其贿赂人民币5.3万元及一部三星牌手机;
为黄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罗某承接黄石七中教学楼工程提供关照,收受其贿赂人民币2万元;
收受黄石市禧龙塑胶场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某贿赂1.9万元,其中包括以岳母去世名义收受的1000元;收取原黄石新署高考复读中心董事长董某人民币1.5万元;
为武汉新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某承接黄石十六中工程提供帮助,收受李某贿赂5000元、面值5000元购物卡一张;
收受鄂州二建黄石分公司经理左某8000元;收受原黄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曹某8000元;
为教材征订和回款提供帮助,收受黄石新华书店贿赂9000元;收受黄石市教育书刊发行社贿赂6万元;
为有校园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提供支持,收受黄石有色一中校长吴某、书记王某提供的贿赂人民币9500元、美金2000元;
收受黄石五中校长张某提供的贿赂2.28万元;收受黄石四中校长黄某提供的贿赂1.75万元;
收受黄石中专校长熊某为争取个人升迁及学校资金拨付方面的支持而送的贿赂1.2万元、购物卡面值6000元;
收受黄石艺校校长刘某贿赂5000元;收受中山小学校长董某贿赂9000元;收受大冶市教育局副局长林某7200元;
收受黄石市开发区教文卫局办公室主任孔某贿赂1.2万元;收受黄石港区教育局局长张某贿赂1000元、购物卡面值6100元;
收受黄石七中校长叶某贿赂1000元、购物卡1600元;收受黄石市市府路小学校长王某贿赂5000元;收受黄石市团城山实验学校校长黄某贿赂5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尹国平,1960年7月生,湖北武汉人。1979年9月至1981年9月,就读于大冶师范中文专业。1981年7月至2006年7月,先后就职于黄石十七中、黄市教委、黄石二中、黄石市教育局。2006年7月至2010年9月,任黄石市教育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2010年9月,任黄石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2012年3月9日,尹国平在履职市教育局局长时曾表态发言:在教育战线工作多年,对教育事业感情深厚,要当好黄石教育的“掌舵人”,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提高黄石教育和人才的竞争力。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