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工商局全面推行工作日志制度
26.02.2016 11:04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增强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意识,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黄石市工商局自2月起,在全市工商系统推行工作日志制度,并于近日出台《黄石市工商局工作日志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日志的适用范围、内容、考核管理等相关要求。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规定工作日志适用于全市工商系统在职在岗的干部、职工,人手一册。
二是明确填写内容。工作日志内容包括:个人岗位职责摘要;工作日每天工作及考勤情况记载;每月工作小结、每月出勤情况自查、每月自我评价及单位领导审阅签字;全年工作概况(出勤情况自查、日志记载自查、履职自评、单位互评复查情况及单位领导人签字)等。主要是记录本人工作日工作及考勤情况,做到工作内容重点突出、语言简洁精炼。
三是明确考核管理办法。工作日志实行分级管理检查制,即市局主要领导审阅查看所有干部职工的工作日志;分管领导负责分管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日志的审阅检查;市局机关各科室(协会)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干部职工工作日志的审阅检查。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直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工作日志的管理检查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各级督察机构应会同相关部门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通报制度。检查结果与干部绩效考核和单位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将工作日志作为反映干部工作及考勤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和干部绩效考核、单位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明确有关要求。要求每名干部职工按照管理办法,每个工作日须如实填写日志,不得请人代填,不得弄虚作假。通过工作日志及时、客观、真实、全面地记录个人的工作进度、工作落实及成效、考勤、精神状态和工作业绩等。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26.02.2016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