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即将立法保护生态底线

07.07.2017  17:14

   5日,黄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会上,聚焦生态、保护生态成为关注点之一,不仅有新鲜出炉的大冶湖调查报告,还审议了《黄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草案)》。

   确保大冶湖2020年水质三类达标

  大冶湖是黄石市的第一大湖泊,界跨大冶市、阳新县、西塞山区和开发区,湖岸线长139.8公里,水面65平方公里,流域面积1106平方公里,是沿线一百多万人的母亲湖。

  今年5月中旬,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对大冶湖进行调研,实地察看了沿湖污水排放、围湖填湖、养殖围栏拆除和湖面水生态修复情况,并形成了《关于大冶湖生态保护与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在这份新鲜出炉的《报告》中了解到,2011年1月15日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大冶湖保护工作的决议》后,市人大连续多年对决议的落实进行跟踪督办。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大力开展综合整治,使得大冶湖的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其中,2014年以来,全市开展“五小企业”整治专项活动,“五小企业”造成的入大冶湖废水废渣基本得到遏制。2016年1-8月,黄石市政府、黄石市开发区管委会和大冶市政府筹措资金、妥善安置,坚决拆除了大冶湖近7万亩养殖围栏。特别是市园博园开园前,开发区拆除沿湖围栏100多处近7000平方米,还湖面积100多亩。

  “但是,大冶湖生态保护与管理仍存在保护规划编制滞后等问题。”《报告》中表示,建议执行人大决议,开展综合治理,科学编制规划,修复湖水生态,“确保2020年湖水水质三类达标。

  据了解,市众邦公司正在制定《大冶湖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从时间节点上将保护目标分解成一个个阶段性任务,有步骤、有计划整体推进和指导生态修复工作。

   即将立法保护黄石生态底线

  自2016年1月1日起,黄石拥有了地方立法权,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下一步,黄石即将立法保护我们特有的山水资源。

  5日的会议上,市规划局局长倪文明作关于《黄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说明:“基本生态控制线是为保障城市基本生态系统的完整和安全,在尊重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和合理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市实际划定的生态保护范围界线。切实保护好我市特有的山水自然资源。

  省内外一些城市如深圳、东莞、珠海、无锡等已通过地方立法或出台规范性文件强化生态控制线管理,为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地方立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条例(草案)》明确了生态区建设必须满足低强度、低密度、高绿量的规划要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