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一城管中队长参与违建捞好处被判刑

12.02.2015  20:06

   (来源:楚天时报  作者:赖家琦  编审:程勇)身为拆违者,却不仅给违建村民“开绿灯”,甚至参与违建,从中捞取好处。记者昨悉,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汪仁镇原城管中队队长黄某因滥用职权和受贿被判刑5年6个月。 

  2012年初,汪仁镇大塘村村民周某在该村还建点周边私自征收土地后,开发多处地基对外出售。汪仁镇政府组织城管部门向该违章建筑下达执法文书并制止。同年10月22日,汪仁镇党委同意大塘村还建点符合建房条件的14户建房户建房,不符合建房条件不准建房。汪仁镇党委委员袁某告知黄某,大塘村还建点在收取费用后,可以建房。黄某将此条件告知周某。周某便通过大塘村村委会缴纳9万元费用,并由该村委会以“赞助费”的名义向汪仁镇城管执法中队缴款7万元。此后,周某的违章房屋建成并对外出售。造成该还建点非法侵占农用地面积15.16亩,土地价值190余万元。 

  2013年5月,黄某又利用其负责查处违章建筑的职务便利,在未经办理报建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伙同他人在汪仁镇分水岭村碎石厂附近兴建砖厂。在兴建砖厂过程中,黄某授意他人私自向当地村民收购土地,改变土地用途修建钢结构厂房。经测量评估,该砖厂非法侵占农用地面积3878平方米,非法建筑物583平方米,造成损失达62.6万余元(不含拆除违章建筑和恢复土地的费用)。收好处费替违建者说情 

  2011年4月份,汪仁镇四连村村民石某伙同王叶村村民卫某等人,在月亮山隧道延伸道路附近违章建造一养鸡场。在建造过程中,汪仁镇城建、城管部门认定该养鸡场属违章建筑,先后3次予以强制拆除。 

  卫某遂找到黄某,要求其利用职权对该养鸡场的建造予以支持。其后,卫某以癌症病人身份多次找汪仁镇原党委书记陈某纠缠,陈某口头同意卫某按原有规模建造鸡棚。黄某明知该养鸡场未依法报批,却利用职务之便,向汪仁镇城建工作人员说情。卫某仅向城建办缴纳500元配套费,该养鸡场便得以建成。 

  2013年3月底,月亮山隧道延伸工程征地拆迁,汪仁镇政府对该养鸡场进行拆迁补偿。因石某等人要价过高,多次谈判失败。汪仁镇政府领导安排黄某协助谈判。黄某私自将政府补偿限价告诉石某等人,造成公家直接经济损失80.68万元。为感谢黄某在建养鸡场时的帮助,石某送给黄某17.12万元。 

  2014年3月7日,黄某被黄石开发区纪委移交检察机关。案发后,黄某退赃17.12万元。下陆区法院认为,黄某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333.4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同时,其行为还构成受贿罪。两罪并罚,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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