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追回货款55万余元解企业燃眉之急
26.05.2016 19:29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今年5月25日,百鑫公司负责人打电话给黄梅县法院民二庭庭长,感谢他们追回拖欠货款55万余元,解决了公司燃眉之急。
2013年底至2014年初,石狮市某织造公司陆续购进百鑫公司的棉纱,2014年1月22日,双方结算,织造公司负责人许某某向百鑫公司出具了《结算凭证》。由于百鑫公司原来的股东借许某某妹妹的钱未还,许某某为此拒绝支付货款,双方因此打起官司。
今年4月,黄梅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民二庭办案人员迅速专程赶往石狮市,通过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某织造公司,在经历漫长的等待后,许某某终于和法官见面。因许某某有浓重的闽南口音,交流不是那么顺畅,办案人员认真听取许某某等人的意见,慢慢地许某某平下心情,缓下语速。随后办案人员耐心地回答对方提出的各种问题,晓之以法,动之以情,经过整整一天的努力,许某某终于不再那么坚持用其妹妹债权抵销原告债务的想法,调解有了希望。但许某某能否自觉将所欠货款付清?在办案人员心里,还没有底。
回来后,办案法官并没有一味地等待着开庭时间的到来,而是每隔几天就和许某某进行沟通,听听他的想法,帮助他解决思想上的顾虑,促其自觉履行义务。终于在开庭前传来好消息,许某某一次性支付货款55万余元,百鑫公司提出撤诉申请,双方握手言和。5月19日,办案法官一行2人驱车将撤诉裁定书送到百鑫公司办公楼门口,见到了在此等候的百鑫公司职员,其签收后称赞道:“黄梅法院不仅案件办得又好又快,而且服务企业意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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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2016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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