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别再“淘而不汰”

01.02.2016  15:39

黄标车别再“淘而不汰

人民日报记者 寇江泽

黄标车数量虽然不多,但其排放的4种主要污染物均超过机动车排放总量的40%。淘汰黄标车,要堵疏结合,制定更加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

  环保部近日发布的《2015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显示,在所有机动车中,黄标车数量虽然不多,仅占6.8%,但其排放的4种主要污染物均超过机动车排放总量的40%,颗粒物排放量甚至超过70%。

  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贴着黄色环保标志,以区别于绿标车。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是我国防治机动车污染的重要方式之一,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让黄标车的轮子真正停下来,不是一件容易事。一些地方“纸面淘汰”与“实际淘汰”车辆数据存在较大差距,黄标车淘汰陷入“淘而不汰”的困境中。大量的黄标车看似已“淘汰”,实际上却是从城市转移到了农村,仍在农村的道路上行驶。

  车主驾驶黄标车,并不违法,强行报废淘汰缺少法规支持。目前,淘汰黄标车,各地主要采取3种措施:给补贴,政府给予车主一定补贴,鼓励车主主动报废黄标车;加设备,要求车主加装处理设备,排放检验合格后换发绿标,也就是“黄改绿”;限行驶,规定黄标车限时限区域行驶,迫使受限的车主自动淘汰。从不少地方的施行情况看,这几项措施都不是很得力、很有效。

  全国多数地级以上城市都有政策,补贴主动报废黄标车的车主,但大部分地区补贴的吸引力有限,车主往往并不感冒。以西部某省会城市为例,2015年初制定的补贴政策,截至10月底,补贴资金才用出80万余元,只有不超过100辆车的车主申领补贴。一辆车况良好的黄标车,作为二手车卖到农村的价钱,比提前报废拿到的补贴可能高得多,谁会愿意白白亏一大笔钱去提前报废呢?在一些地方,同样的车型,车况好和车况差,补贴相同,没有区分,车主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黄改绿”需要加装一套尾气后处理装置,以达到国Ⅲ以上排放标准,这需要投入1万到3万元费用,愿意掏腰包的车主并不多。在严格执行限行政策的城市,一些车主选择将车辆卖向农村地区,大量从城市中淘汰的黄标车,转往农村。

  机动车污染是造成雾霾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此前各地的污染源解析情况,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的机动车污染贡献率都在20%—30%。而在所有机动车中,黄标车污染排放首当其冲。据测算,一辆黄标车相当于几十辆绿标车的排放量。2013年颁布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让黄标车走出“淘而不汰”的怪圈,要堵疏结合,制定更加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一方面,要堵,建立污染防控协作机制,联防联控,打击整治二手车非法交易等行为,防止黄标车向农村转移。另一方面,要疏,合理估计每辆被淘汰黄标车的残值,给予车主合理补贴,或者采用其他置换措施,减少车辆更换造成的损失,引导车主积极主动参与黄标车淘汰。

  制定一项环保政策,需要细致周到地考虑到各种可能性,需要想方设法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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