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核组考核黄冈鄂州黄石咸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黄高峰)9月17日至18日、23日至25日,省水利厅副巡视员易家庆带领由省水利厅、公安厅等部门组成的省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第二考核组考核了黄冈、鄂州、黄石、咸宁四地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组现场查看了浠水县散花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执法码头,鄂州市熊家沟集中停靠点、鄂州市长江采砂管理基地,阳新县长江黄颡口集中停靠点,崇阳县隽水河细祥砂场、通城县沙堆村已取缔非法采砂点;查阅了四地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落实相关资料;听取了当地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交流。
考核组认为,四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健全,责任制落实到位,部门联动有效,区域协作有力,管理机制不断创新,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有效地推进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为实现“依法、科学、有序”的河道采砂管理目标夯实了基础。黄冈市不断创新采砂管理模式,中小河道采砂管理继续走在全省前列;鄂州市采砂执法能力建设成效显著,部门联合执法效果明显;黄石市政府重点督办非法采砂案件查处,力推非采入刑,有力震慑了非法采砂行为。咸宁各县(市)政府牵头,重拳治理中小河道非法采砂行为,通过规范许可,实现了采砂管理与地方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考核组强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各地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有利于生态城市建设、河道堤防安全、通航安全、防洪保安的高度,充分认识砂石资源作为有限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对砂石刚性需求的客观矛盾,树立资源管理理念,疏堵结合,从战略层面抓好河道砂石资源管理,实现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要进一步强化采砂管理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水利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作机制,从科学管理与严厉打击两个方面,两手抓,两手硬,查处、惩治违法采砂行为;要深入研究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探索属地管理打击非法采砂的执法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推进非采入刑,维护河道采砂管理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