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征求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
本网讯(通讯员 刘桂秀 彭晓玲)5月31日,黄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再波一行赴罗田,邀请3名罗田县院人民监督员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建议。
“我们是来听取人民监督员的真话、实话。”李再波副检察长对人民监督员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检察工作表示感谢后,开诚布公地征求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
“罗田院把我们这些新任人民监督员组建了一个微信群,经常在群里推送检察工作动态信息,时常收到黄冈市院和罗田县院发送的手机报信息,并且关注了《人民监督》等公众号,罗田院还经常组织监督员查阅案件台账、参与公开审查、观摩庭审、案件评查、案件回访之类的活动,为我们监督员提供丰富的信息渠道。”人民监督员张光林率先谈出自己的履职感受。
人民监督员、律师潘新国说:“我是律师身份的人民监督员,在履行监督员职责和律师执业中与检察院接触多,就我自己和我所了解同行的体会来说,罗田县院办案守程序、讲规范,特别是在保障律师及诉讼参与人的权益方面做得很好,尤其体现在律师会见、阅卷、听取意见等方面都是依法进行。”
人民监督员朱峰表示,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了多方面的检察活动和提供了多层次的检察信息,建议检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加强对接,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尽职尽责。还希望协调司法机关给人民监督员颁发一枚便于佩戴的人民监督员牌证,时刻激发人民监督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李再波副检察长在交流互动后表示,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履职尽责的热情和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将认真加以研究,转化为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有效措施。希望人民监督员在履行职责中,把老百姓的愿望和心声带到检察机关,共同做好司法为民的课题。他强调,虽然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由司法机关进行管理,但检察机关更要注重做好服务人民监督员工作,加强平台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职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罗田县院检察长刘敏、副检察长李新丽、罗田县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人员参与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