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认真贯彻宗教政策 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黄冈市是宗教工作大市,宗教活动场所多、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多。长期以来,黄冈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宗部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积极做好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服务工作。
一是在政治上给予关怀。积极推选宗教界人士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级宗教团体及其他社会团体负责人,给他们搭建向社会发声的平台,为他们赢得社会尊重,扩大社会影响力提供条件。
二是在场所建设上给予帮助。一方面,积极落实宗教政策,通过异地还建等方式,恢复了“文革”期间被占的蕲州天主教堂、基督教福音堂;另一方面,政府协调规划、国土、城建、环保、园林、林业等部门,解决相关问题,为寺院依法依规科学建设提供便利,既建设了四祖寺、妙乐寺、普阳观等有规模的大场所,也建设了天台寺、芦花庵、松溪寺、群龙寺等有特色的中等寺庙,深受信众欢迎。
三是在活动上给予支持。对宗教界举办的大型活动,如禅宗文化高峰论坛及晋院履职、升座、禅茶节等活动,都是相关领导和部门帮助策划方案、协调做好外围工作、提供安全保卫,确保了十几项重大宗教活动圆满成功举办。
四是在生活上给予保障。任职备案的教职人员基本上享受了社保政策,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1.7%和98.3%,通过精准识别,农村符合条件的全部享受了低保。市、县两级民宗部门通过争取省民宗委、本级政府支持及向社会筹款筹措物等方式,每年为教职人员发放慰问金和困难生活补助42万元左右。团风、英山等县每两年组织爱心人士捐款,为教职人员发放棉被、棉靴。黄梅县政府投资300万元,解决四祖寺、五祖寺冬季饮水困难。
五是在团体建设上给予指导。充分发挥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支持团体建设,市政府从2012年开始,每年为市佛协、市道协各提供5万元的工作经费,市委统战部和民宗部门指导团体选好人、配强班子,帮助团体履行好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