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精心描绘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蓝图”

05.07.2017  19:07

6月5日,黄冈市政府印发了《黄冈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作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市未来几年的法治政府建设描绘了一幅发展“蓝图”。

方案》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举措和组织保障四大方面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总体设计。《方案》从健全领导机制、坚持依法决策、全面依法履职、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权力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六个部分分解了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务,明确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32项具体措施。

方案》立足我市法治工作实际,内容呈现十大亮点:一是提出市本级和罗田、浠水、蕲春、武穴率先在2018年底,其他县市区在2019年上半年率先写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二是提出依法决策环节的市长审案制度、承接地方立法工作的立法能力成长工程,下一步将在法治政府建设调研中摸清底数、建立立法智库。三是提出了政府履职环节的优化法制环境、服务创新创业工程和市校合作工作。探索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试点。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制,创设法治文化街道、社区,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四是提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环节的执法预警、执法约谈和执法指导等人性化执法探索。完善“三证合一”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五是提出完善执法监督环节完善复议应诉工作,加强“两法衔接”,完善“两法应对”。六是提出开展“星级执法机关(队伍)”创建活动。七是提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出“9511”配置要求。八是提出推进申报武穴、黄梅小池、浠水散花等综合执法试点试点改革工作。九是提出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许可权制度。力争进入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市州。十是提出建立“黄冈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和“黄冈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认证、查询、公示、监督平台”。

整部《方案》内容详尽、要求明确, 就我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进行了通盘部署,体现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姿态,标志着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黄冈市政府法制办   陈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