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关于转发黄冈市加强和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
全省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以来,各地各级安监部门积极协调其他监管部门,不断创新职业卫生监管机制,注重在“防、治、保”监管工作形成合力上下功夫,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
黄冈市安监局、市卫计委相互支持配合,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印发了《 黄冈市安监局黄冈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工作职能,明确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内容标准,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鉴定等机构提出了工作要求,抓准了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着力点,消除了部门间监管盲区,重点明确,措施有力,现转发给你们,供学习借鉴。
附件:黄冈市安监局黄冈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2日
省安监局关于转发黄冈市加强和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通知 -
武汉09:01 16.11.201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