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老区建设
(人民法院报记者:程勇 陈群安)黄冈地处湖北省东部、大别山南麓,是武汉城市圈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黄冈全境被湖北省委、省政府划入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并准备纳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顺势而为、主动作为,紧紧围绕省委、市委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眼于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服务大别山试验区建设。2012年以来,湖北省黄冈市两级法院年均审理案件4万件,每年案件数量增幅均在15%左右。
罗田:
“四位一体”完善为民司法
“受伤后,我没有出门,也没有花一分钱,法官就帮我拿到全部赔偿款。通过这个官司,我真的觉得人民法官是真心为人民!”在罗田县人民法院去年开展的“百案回访”活动中,匡河镇白莲河乡王家冲村村民何某说。
2013年4月,何某骑摩托车经过一处施工路段时,由于施工方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不慎侧倒摔伤致胫骨骨折。何某的妻子多次找到施工方,施工方均态度冷漠,拒绝赔偿。
如何索赔成了这个老实的山里汉子的难题。何某躺在病床上,有了打官司的想法。他试着拨通了当地法官工作室值班法官彭勇的电话。彭勇了解了何某的情况后,及时对他进行了导诉咨询,同时考虑到何某受伤后行动不便,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上门为他办理立案手续,并为其报请免交诉讼费。
经过法官多次上门做施工方的工作,施工方逐渐认识到了安全警示措施不到位的过错,接受法庭的调解,并很快支付全部赔偿款。
“到法官工作室这边驻点做得最多的就要接访群众,走村串户,宁愿多跑一趟,不让群众多麻烦!”匡河法庭每周驻白莲河乡法官工作室值班两天的彭勇说。
据了解,罗田法院依托原有法庭办公用房或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在没有设立中心法庭的乡镇,设立8个法官工作室,并由中心法庭统一安排相对固定的法官于每周一、周二进驻法官工作室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解答群众咨询,指导当事人诉讼,接转诉讼材料,进行诉前调解和矛盾化解工作,预约和通知开庭、送达文书,加强与片区内的司法便民联络员联系等。两年来,该院8个法官工作室接待来访群众千余人次,接转诉讼材料500余份。
2012年起,罗田法院为解决基层法庭“点多、线长、人员少、财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将11个人民法庭撤并整合为5个中心人民法庭。同时考虑到法庭调整后,会给部分群众诉讼带来不便,该院大胆探索,提出了构建“四位一体”即中心法庭+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司法便民联络员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新模式,不仅整合了司法资源,实现了基层法庭司法服务的“立体化、全覆盖”,还方便了群众诉讼,大大减少了群众诉累,打通了为民司法的“最后一公里”。
优化地方法治环境
“到外地打行政官司,干预少了,法院就能公正办案了。”被拆迁户唐某这样说。唐某是蕲春县政府在一起大型民生建设工程中的147户拆迁户之一。因其不肯拆迁,并到处上访和信访,该案起诉到武穴市人民法院。经法官多方做工作,最后顺利协调结案,唐某和蕲春县政府、开发商对协调结果都非常满意。
2013年5月,黄冈中院在全市10个基层法院里,综合考虑司法环境、行政案件数量、行政审判力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3个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的试点法院。实施试点工作以来,打招呼、说情的现象明显减少,行政机关应诉、举证、答辩、出庭率也大幅提高。
“都说‘民告官难’,这下政府也有败诉的。”宏顺石油公司负责人刘某手拿判决书激动地说。2009年,该公司到浠水县投资加油站项目,依法竞拍到一宗土地并取得了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县住建局按照该县政府要求又撤销了许可证。该案二审到黄冈中院后,经审查,县住建局撤销决定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依法撤销了县住建局作出的撤销决定。
近年来,黄冈中院在积极探索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加强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保护、统筹城乡发展、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在行政审批、许可和行政执法等环节,大力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3年以来,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04件。其中维持被诉行政行为的有291件,经审查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而被判决撤销、确认违法、判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有22件,积极协调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变更或撤销其决定的有191件。
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一个地方的金融环境直接影响着当地的整体发展环境。为推动金融改革发展,黄冈中院在坚持依法审理执行各类涉金融案件的同时,积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较好地促进了当地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
为加大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力度,解决金融案件执行难题,黄冈两级法院开展了专项执行、集中执行活动,重点执结了一批金额大、影响大、困难大的“三类案件”,对有钱不还的“老赖”和阻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严厉打击。近两年,全市共执结金融债权案件694件,涉案标的额5.7亿元。时任湖北省副省长赵斌在《湖北金融生态》简报上批示:“黄冈市采取强力措施解决金融积案的做法及预定工作目标,是优化区域金融环境的明智之举,望注意跟踪,适时总结推广”,对黄冈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黄冈中院在建立金融案件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的基础上,还注重加强金融案件的信息收集、动态分析,对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金融机构管理漏洞,及时通过司法建议或专题司法报告的形式予以反馈。2013年3月,该院民二庭发现新收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其中主要是银行卡信息被盗取和“克隆卡”引发的赔偿纠纷。“那段时间银行卡被克隆、存款被盗刷、转账的案子特别多,市内各商业银行的卡都有”。法官张秋月回忆说。这类案件频发、高发的原因主要是该市各银行的储蓄卡、信用卡均是技术含量较低的磁条卡,卡内信息很容易被盗取并复制克隆。因此,在审结40余件类似案件后,她起草了一份司法建议,建议各银行将磁条卡更换为安全性更高的芯片卡,并加强对ATM机的监测管理。建议还详细罗列了近期全市相关案件的数量、特点、涉案标的和处理情况。该建议迅速引起了市人民银行的高度重视,之后不久黄冈市内所有商业银行均通过技术升级,推出了新的芯片卡,并加强了ATM机安全管理。
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当黄冈中院民三庭法官杨静将判决书送至蕲春酒厂相关负责人王某手里时,王某情绪十分激动:“李时珍是我们蕲春人,是我们的老祖先,我们一直都在用‘李时珍’这个牌子,他个台湾人凭啥不让用?”
蕲春县是明代医圣李时珍的故乡,该县大力开发李时珍人文资源,以“李时珍”命名的白酒、医药产品逐渐成为当地支柱产业,但同时李时珍品牌混乱使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蕲春医药公司是当地一家台资企业,该公司于2010年取得酒精饮料类“李时珍”商标专用权,后发现蕲春酒厂在生产、销售的酒类商品名称、装潢和企业名称中突出使用“李时珍”标识,遂诉至黄冈中院。黄冈中院最终判令蕲春酒厂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但是一份判决书并不意味着案件的了结。
“一方是蕲春政府招商引资的台资企业,一方是商标意识薄弱的当地老酒厂,到底该如何合理平衡双方利益,促进‘李时珍’这个人文品牌资源的最大限度利用?”杨静一直在反复思考这个问题。判决作出后,黄冈中院民三庭法官多次奔赴蕲春走访当地民营企业,在深入了解李时珍这一品牌资源使用情况基础上,向黄冈市政府提出了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的司法建议。
黄冈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批示,蕲春县政府根据建议书专门组织召开了协调会。商家一致认可采用商标许可使用、租赁、入股等互利共赢的形式,为李时珍品牌的培育和发展创造了优质的环境。“李时珍案”也因此入选湖北省2013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麻城:
司法为民“零距离”
“我拨通便民卡上的电话,法官就驱车1000多里到太仓来审案,服务态度真好!”在江苏某电子厂打工的张某拿到调解协议书后一个劲地夸奖麻城市人民法院法官。
江苏太仓是麻城市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共有7万多人在那里打工创业,涉及这个群体的纠纷年年都在增长。根据这一实际情况,2013年,麻城法院在江苏太仓设立了驻太仓巡回审判点,与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形成巡回审判协作备忘录,建立了司法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派驻法官和聘请执法监督员等方式,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巡回审理、法律咨询等服务。
张某与被告均在太仓打工,两人抽空一起做生意,为此产生债务纠纷,因白天两人都要上班,只有晚上才有空,更没时间专程回麻城打官司。张某通过便民卡与该院驻太仓巡回审判点取得联系,想在当地开庭,把事情做个了结,他没想到案子的处理比他预想的要快。
“巡回法庭使婚姻纠纷可在家里处理,邻里纠纷可到村里调解,简单的案件在家门口审理,能避免矛盾升级,有利于调解,为当事人省了路费,节约了时间、减少了烦恼。”麻城法院院长程兵一直将巡回审判作为司法为民的有力抓手。
该院通过建立巡回立案审判点、便民接待点、巡回办案接待点、巡回审判点,积极开展巡回立案、巡回审判和送法下乡活动,并相继出台《巡回办案制度》、《巡回审判联系点制度》、《巡回审理工作制度及考评办法》等,进一步规范管理和考评巡回审判办案,扎实推进巡回法庭制度化建设。
“周六结案,我明天就能按期返回深圳了,这月又能拿到全勤奖,真心谢谢你们!”
7月5日,一起离婚案件原告肖某和被告徐某分别从上海、深圳赶回麻城法院三河口法庭参加庭审。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周一要赶回单位上班,于是放弃假日休息,利用周六开庭。
上午9时,庭审如期举行,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释法和调解,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针对上班族、务工经商人员、企业经营者在工作日参加诉讼不便的难题,该院推行“5+2”、 “白加黑”工作法,设立“午间法庭”、 “夜间法庭”、“QQ法庭”、“假日法庭”等,落实办案服务“全天候”、“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