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仲裁委以“两化”引领仲裁事业发展
黄冈仲裁委员会成立较迟,我们紧紧抓住后发优势,用“两化”引领我市的仲裁事业稳步发展,特别是近两年随着仲裁受案量的剧增,仲裁委为我市解决了一大批民商事合同经济纠纷。为推进我市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作出了仲裁工作应有贡献。
近两年来,黄冈仲裁委从“两化”出发,以“两化”为手,实现了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双丰收。
一是受案数量增加 。仲裁委经历七年多的洗礼,已初步走上了发展的轨道,正式运行至今受案229件,涉案纠纷标的额约21亿元。其中,2015年受案39件,增幅21.8%,涉案标的额约2.1亿元,增幅约23.2%;2016年受案119件,增幅205.1%,涉案标的额约3.7亿元,增幅约15.6%。受案数量正在逐年稳步增加。
二是办案质量提高 。仲裁委工作人员不断的提高办案能力,努力增强专业素养,积极的汲取行业内先进工作经验, 并学以致用。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始终坚持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为提高办案质量,要求办案人员做到每案必调,并结合仲裁的特点,建立健全了仲裁员承诺制度、专家咨询机制,制定了《仲裁员与仲裁活动有关纪律的规定》,确保了办案的公正性。2015、2016年受案共156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有11件,法院一致判决维持仲裁委裁决。
三是审案专业高效 。案件受理后,通过案件性质归类,办案人员慎重拟定与涉案专业领域相匹配的仲裁员担任首席或独任仲裁员审理;组成仲裁庭后,协助仲裁庭制定有效可行的审理方案,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确定开庭时间。2015、2016年结案率分别为83.4%和77%,调解(和解)结案率分别为49.2%和32.5%;案件自动履行率分别为73.7%。受理仲裁案件的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和自动履行率始终处在省内行业较高水平。
四是涉案领域拓展 。从成立初期的受案单一到2015年的全面涉猎民商事合同经济纠纷。近两年的仲裁案件涵盖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保险合同、检测合同、施工合同、土地出让合同、购买合同、租赁合同、招投标合同、城投合同、招商合同等经济纠纷。下一步仲裁委将拓展住建和金融领域。涉案领域的不断拓展,有效的定纷止争为我市经济发展扫清障碍。
五是群体性案件调解成功率高 。针对群体性仲裁案件,我们主要是以先行调解为主,合议庭实地调查充分了解案情,积极组织听证会,为双方当事人搭建调解和解平台。例如:黄冈恒源置业有限公司与陈才秋等14户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刘少锋等32户与黄冈艳阳天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仲裁委及时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矛盾,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我们的“两化 ”工作体会是:
一是大力做好仲裁推广 。仲裁委2015-2016年定期在鄂东地区平面媒体推广、长期在黄冈电视台广告宣传、户外广告宣传、普法上门推介活动举行多次,通过大力宣传让社会各界对仲裁工作有更多的认知。并主动与市普法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多次深入到各县市区政府、金融保险行业、建筑行业、招商部门在各类业务培训班上讲授仲裁法律知识。
二是完善内部管控机制 。2015-2016年期间在仲裁委运行初期制定实施的《仲裁暂行规则》《仲裁工作人员守则》等一整套从立案到结案的办案程序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仲裁事业的发展适时对仲裁制度和法律文书进行修正,让工作人员和仲裁员的行为有章可循,使各项仲裁活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办案的科学化和程序的规范化。为了进一步规范办案,结合仲裁的特点,建立健全了仲裁员承诺制度、专家咨询机制,制定了《仲裁员与仲裁活动有关纪律的规定》,确保办案的公正性。通过建立、完善上述制度、规则,逐步树立了黄冈仲裁委的社会公信力。
三是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 。为了确保仲裁事业健康发展,我们深深感到廉洁、高效、专业的仲裁员队伍是仲裁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因此我市仲裁委从我省、鄂东地区经济贸易、法学研究、司法实务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资深律师、退休法官、经济师和工程师中聘任了一大批仲裁员。作为仲裁改革的举措,二届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整顿仲裁员队伍,现仲裁委共计仲裁员198名。为了体现仲裁委“专家断案”的特点,仲裁委每年年初对仲裁员进行专业培训。例如:2016年3月在华中科科技大学法学院举办的首席仲裁员培训。仲裁委致力于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作风正派的仲裁员队伍。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仲裁员违法乱纪、徇私枉法办案的事件。另外,我们从高等院校、法院、律师界聘请了2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疑难仲裁案件进行研讨论证,对仲裁工作予以指导。
四是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培养 。仲裁委注重办案人员的自身素质培养,除办案实践学习之外,加强平时的理论专业知识学习。为了更好的提高办案人员水平,2015年—2016年期间不同批次委派办案人员去合肥、重庆等地参加仲裁年会;去十堰、武汉等地参加片区仲裁会议;去广州、佛山等地考察学习。
五是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目前,仲裁委还处在起步阶段,仍需市委市政府一如既往的政策扶持;人大、法院的监督指导;相关部门给予的鼎力相助,如市财政局、发改委、工商局、住建委、房管局、工商联、律协及其他行业协会等,都在本行业为推行仲裁制度进行宣传,修改了示范合同文本。同时,这些成绩的取得,应归功于全体仲裁员和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因此,仲裁委能够发展到今天,必须铭记和感谢对仲裁事业给予关心和支持的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辛勤付出的仲裁人。(黄冈仲裁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