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警方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25日电 (申玉洁 韩磊)12月23日,鹤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中队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司机闵某不仅私藏管制刀具,而且吸毒、饮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找人“顶包”后被民警识破,于23日晚被警方送进了拘留所。
深夜接警 三岔路口发生交通事故
12月22日23时许,鹤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中队接110派警称,在容美镇中坝街三岔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出警处理。接警后,直属中队迅速组织警力赶赴事发地。现场只见一辆小轿车搁置在人行道上,车辆前端一棵20厘米粗的桂花树拦腰折断倒地。
现场勘察 发现后备箱管制刀具
“只听见一声巨响,我们就跑出来看,没发现司机及相关人员。”现场的群众告诉民警。在对车辆进行细致检查时,民警在车辆后备箱发现了两把 “大砍刀”(一把长度约40公分,另一把约60公分)。为预防二次事故发生,民警立即联系拖车将事故车辆进行拖移。然后将队员分成两组,一组走访周边群众和宾馆;一组调取事发地监控。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现场,画面显示,当警车到达事发地,肇事司机立即躲藏“溜走”。
调查取证工作还在有条不紊开展。23日0点52分,民警接到110电话报警,报警人称其车辆在中坝街长友大厦处发生了事故,其人去往医院检查后回来发现车辆不见了。
民警遂传唤报警人李某到容美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虽李某所穿外套与视频中的肇事司机一模一样,但审查中,李某所描述的事发经过与监控视频记录大相径庭。民警判断,李某实为“顶包”人。
证据确凿 肇事司机现“真身”
“是我的一个朋友打电话给我说,他的朋友酒后驾车发生了事故怕受罚,让我帮忙。”民警摆出监控事实后,李某在证据面前如实交代。
23日凌晨4时30分许,肇事司机闵某来到了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属饮酒驾车)。且对其进行尿检,结果呈阳性,存在吸食毒品后驾车行为。
目前,闵某因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已被拘留。(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