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鹤峰县着手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治理常态工作机制,促使该项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完善孕期包保责任制。以村(居)为单位,全面落实孕期包保责任制。对常住人口、流入人口政策内怀孕的妇女由乡、村两级干部落实责任包保,包保干部与对象一月一见面。对外出重点对象明确已怀孕的,由包村干部或村主职干部落实包保,一个月与包保对象通话一次,与其家人联系一次,随时掌握孕期动态。村(居)每月将孕期变化情况向乡镇汇总上报一次,乡镇一月进行一次孕情专项分析。
完善例会督办制。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会议,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县分管领导牵头,召集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纪检、法院、工商、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明确措施,推进工作。
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一是完善B超管理制度。凡使用B超的医疗机构须填写《鹤峰县超声诊断仪和执业人员备案表》,报县卫生计生局备案,同时建立完善B超管理制度,B超室及孕期检查实行双锁(两名B超医生)管理、双人上岗、双人签字,并确保B超孕期检查登记规范齐全。二是加强终止妊娠类药品管理。各卫生医疗机构使用终止妊娠类药品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同时建立严格的终止妊娠类药品管理制度,要有明确的进、销、存明细账,并建立专人专账管理。医生开具终止妊娠类药品处方,须凭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批准证明。三是严格加强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各卫生医疗机构为孕妇施行终止妊娠手术,须凭县、乡两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手术审批表》,如实填写登记表。四是加强孕期检查、助产管理。开展孕期检查、助产时,要查验生育服务证,相关登记要完整、规范且须实名登记。
完善不定期督查机制。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抽调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纪检、法院、工商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一个季度进行一次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由县委书记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同一问题整改不到位,出现两次的,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同一问题出现三次的,给予当事人停薪待岗处理,给予单位负责人撤职处理。
(来源:《中国人口报》10月28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