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鹤峰县从“四个完善”入手,着手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
完善孕情包保责任制。 以村居为单位,摸准孕情,全面落实孕情包保责任制。对常住人口、流入人口政策内怀孕的妇女由乡镇村居两级干部落实责任包保。凡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必须在情况发生一周内上报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专班迅速立案调查。
完善例会督办制。 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会议,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县分管领导牵头,召集卫生计生、药监、公安、纪检、法院、工商、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和研究。
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B超管理制度。凡使用B超的医疗服务机构须填写《鹤峰县超声诊断仪和执业人员备案表》,分别报县卫生计生局备案,同时必须建立完善B超管理制度,B超室及孕情检查必须实行双把锁管理、双人上岗,双人签字,并确保B超孕情检查登记规范齐全。二是加强终止妊娠类药品管理。各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使用终止妊娠类药品必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同时建立严格的终止妊娠类药品管理制度。要有明确的进、销、存明细账,做到帐物相符,并建立专人专帐管理,有据可查。医生开具终止妊娠类药品处方,必须凭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准予手术的证明。三是严格加强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各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为孕妇施行终止妊娠手术,须凭县、乡两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手术审批表》,如实填登《人流引产手术登记表》。四是加强孕情检查、接生管理。开展孕情检查、接生时,要查验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孕情、接生登记要完整、规范且必须坚持实名制登记。
完善不定期督查机制。 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抽调卫生计生、药监、公安、纪检、法院、工商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班,一个季度进行一次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医疗服务部门、个体门诊、个体药店等单位和个人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终止妊娠审批、计划生育实名制登记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对乡镇工作落实不力的,由县委书记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同一问题整改不到位,出现两次的,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
作 者:谭 闯
责任编辑:田峰
稿件来源:鹤峰县人口计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