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加强库区管理

06.08.2014  11:01

(张新岚 程钰洲)8月5日,为加强库区水生态环境、渔业资源保护、航运安全及县城人民饮水安全,鹤峰县人民政府召集县水利水产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供电公司、容美镇人民政府、中营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召开芭蕉河库区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芭蕉河库区清网工作。 

会议议定芭蕉河水库联合执法实施方案,成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的联合执法工作专班,明确划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细化为群众工作组、法律法规宣传组、现场执法组和秩序维护组。同时研究并出台了《鹤峰县水利水产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在芭蕉河水库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的通告》及《芭蕉河水库联合执法告知书》,明确了拆除对象、执法主体、时间界定及法律依据。

会议要求,8月6日至8月12日为宣传走访阶段。由容美、中营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库区群众思想工作,入户走访,将本次联合执法活动的具体做法认真宣传解释到位,不留死角。同时将联合执法通告,具体执法活动安排利用宣传车的形式,沿库宣传。自行拆除日期截止2014年8月17日。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所有非法渔具、网具及附属设施均属强拆范围。将组织现场执法入库清网,所有非法渔具、网具将现场破坏性强拆,并作沉库销毁处理。凡现场妨碍执法职务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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