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十字路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通过县级验收

01.12.2014  21:06

(邓先科 程婉芹)12月28日,由县水利、发改等部门相关领导和专家人员组成的验收组对鹤峰县十字路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电源点和项目区进行了自查验收。 

验收组结合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的结果,一致认为:该项目运行经营与综合效益等指标符合《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验收规程》《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技术进步和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和《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要求,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据介绍,鹤峰十字路代燃料项目电源点为核桃湾电站,位于该县容美镇核桃湾村境内,距鹤峰县城25公里。电站总装机容量2800千瓦。工程总投资2646.12万元,其中代燃料项目资金740万元,其余自筹。电站于2009年5月开工,2014年6月并网发电,是该县实施的第二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 

鹤峰十字路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区共涉及中营镇祠堂、茶园、白鹿与下坪乡岩门、留驾、堰坪等6个行政村,1706户。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实现保护生态面积2.2万亩,其中:保护退耕还林面积为1324.8亩、保护天然林面积为17896亩、保护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面积为3087.3亩,户均保护森林植被面积13.0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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