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惩治腐败声音要响要大要重
日前,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在听取省委第一批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强调,必须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按照中央关于督促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用好巡视这把“利剑”,抓好巡视成果运用,推进湖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省纪委要监督省委履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今年3月至6月,按照统一部署,湖北省省委8个巡视组分别对荆州、鄂州、宜昌、武汉、黄石、襄阳、荆门和孝感8市市本级进行了巡视。通过巡视,发现了一批面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李鸿忠对此次巡视工作高度重视,亲自听取情况汇报,对取得的成果表示肯定,并对巡视成果运用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统一认识。认真处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以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抓反腐倡廉的总体方针为总原则,丝毫不能动摇、丝毫不能犹疑、丝毫不能弱化,也丝毫不能手软。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做到言行一致、知行合一。省纪委抓这项工作,一定要旗帜鲜明、令行禁止,决不能有半点含糊。
总体把握。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省委履行主体责任,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省纪委要监督省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以这次巡视成果的运用为一个具体案例、一个具体载体去监督。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处理,分级处理,分级履行主体责任;要按照中央的模式,采取函询、谈话、责成写情况说明等方式警醒干部,形成震慑,“不战而屈人之兵”。湖北是一个六千多万人口的大省,这方面力度要和中央一样,有些具体方面的力度还要更大。压力传导是递减的,省委的声音要响要大要重,才能把它给传导下去。
狠刹歪风。对为房地产开发或工程项目打招呼,以及人情风、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等,必须狠刹。要通过刹风肃纪形成震慑,形成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力度统一论。党委的责任是综合责任,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是其中之一。必须始终坚持反腐倡廉和改革发展的“力度统一”,抓经济建设要出重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也要出重手。既要两边都有力度,又要注意方法策略;既要严肃查处腐败分子,也要树立好干部典型,建立标杆、弘扬正气,使总体局面、经济社会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各个方面综合协同推进。(湖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