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北高考从考试到招录多方面有调整
原标题:从考试到招录多方面有调整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方琳 通讯员 梁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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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后,引发关注。和以前相比,新高考出现诸多变化。为帮助公众了解掌握,省招委会对实施方案相关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梳理了其中几个重要内容。
考试科目:“3+1+2”模式
自2021年起,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3+1+2”模式,包括全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满分750分。
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不分文理。外语科目考生可以从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5个语种中任选1个语种参加考试,每个语种均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6科,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参见下表。
2021年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科目包括文化综合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满分7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满分210分,技能操作考试满分490分。考生先参加各主考院校组织的技能操作考试,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
招生计划编制:不再分文理科
2021年起,合并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不分文理科,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其中: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科目要求分别编制,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编制不分首选科目。
据介绍,《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合并本科批次,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能够更好满足考生、高校及社会的发展需要。
从考生的角度考虑,进一步增加考生选择范围,引导考生结合个人志向、学科兴趣、个性特长,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促进考生成才成长。
从高校的角度考虑,有利于高校更好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引导高校注重内涵发展,专注特色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从社会的角度考虑,有利于扭转简单用录取批次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片面导向,有利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推动高等教育公平发展。
志愿填报:调整为“院校专业组”
2021年志愿填报主要有三个方面变化:
其一,院校志愿变成了院校专业组志愿。
改革前,以“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一所院校即为一个志愿,在院校内选择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改革后,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志愿,在“院校专业组”内选择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院校专业组”是高校招生专业的组合,是考生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
每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艺术类按艺术专业招生类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实行梯度志愿的院校(专业),一所高校的所有专业即为一个院校专业组。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完整理解院校专业组的含义,准确把握高校各院校专业组的选科要求,选考科目要与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
其二,增加了平行志愿数量。
改革前,各批次平行志愿设置6至9个院校志愿。改革后,为适应高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考虑到我省多年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实行混合填报、同批录取的实际,经测算,本科普通批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其他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其三,增加了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按照院校专业组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
随着志愿填报方式的调整,投档录取也出现变化:考生档案由投档到院校调整为投档到院校专业组;考生选择了服从专业调剂,高校只能在投档的这个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不能调剂到其他院校专业组。
新的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已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发布,读者可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