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汛期船舶安全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23.08.2016  17:40
有关航运公司:       按照长江海事局“关于开展2016 年汛期百日安全活动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温、汛期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 年7 月14-20 日长江海事局组织两个督察组分别在宜昌、武汉两地对到港船舶进行现场抽查,通过抽查,了解企业、船舶及基层海事机构高温汛期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现将此次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检查期间,两个督察组检查到港船舶共计35 艘次,涉及船公司33 家,涉及船舶包括干散货船20 艘,集装箱船4 艘,油船5 艘,油化两用船1 艘,化学品液货船3 艘,液化气船1 艘,多用途船1 艘。 发现问题及缺陷135 项,其中滞留缺陷4 项,滞留船舶4艘,行政处罚2 起。其中4 艘滞留船舶滞留原因主要是船长对公司管理体系不熟悉,开航前指令未落实;主机齿轮箱损坏;锚泊期间船长、轮机长均不在船;油水分离器无法正常工作等。处罚2 艘船舶原因主要是上次安检缺陷三项未整改;锚泊期间船长、轮机长均不在船。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企业汛期高温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在船上的落实情况         检查中发现,公司近期都通过传真通知、打电话、发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发送了关于汛期、高温期间的安全管理要求,只有部分船舶能及时召开安全管理会议组织船员学习并落实相关要求,但有24 艘船舶的船长未组织全船船员开展相关学习,也无安全隐患排查记录。       (二)水密门、水密人孔等关闭的情况 35 艘船舶中24 艘船舶符合相关要求,另外9 艘存在水密门、水密人孔未关闭或关闭后没有完全上紧螺帽,2 艘存在水密舱壁上随意开口。       (三)设备保养和检查情况         仅4 艘船舶未发现问题,其余船舶不同程度地存在设备保养检查不到位情况。7 艘船舶驾驶台主机应急停车装置故障;5艘船舶声力电话不能正常使用或未按要求配备;3 艘船舶速闭阀、风油遥切不能正常工作或未标识;2 艘船舶未按要求配备应急舵或应急舵出现过载报警;1 艘船舶主机齿轮箱存在问题,导致主机无法正常工作;5 艘船舶舵机房无舵角指示器、舵角指示器偏差大或转换时间较长;10 艘船舶消防系统存在故障问题;3艘船舶锚泊与系缆设备存在问题;5 艘船舶用电保护设施方面有问题。       (四)主辅动力设备的排气管隔热包扎的情况         35 艘船舶中16 艘船舶能做到主辅动力设备排气管、增压器 隔热包扎完好,但仍有部分船舶未进行隔热包扎或隔热包扎不完整。       (五)危险品船舶货舱透气、喷淋降温设备的情况         抽查的5 艘需安装喷淋降温设备危险品船舶,3 艘船舶能落实货舱透气、高温天气下喷淋降温要求,1 艘油船加油作业时未打开喷淋装置洒水降温,1 艘油船锚泊期间货舱透气桅未立起。       (六)火灾、舵机失灵、走锚等有关应急预案建立和落实的情况         35 艘船舶中有14 艘船舶纳入了公司内体系管理(安全与防污染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立了相关的应急预案及演习训练计划,6 艘船舶无应急预案、无演习计划,有16 艘船舶未按计划开展演练,部分船舶演习未按预案进行,演习无相关记录。       (七)上次安检情况         35 艘船舶上次安检发现的问题没有滞留项,缺陷多为要求在开航前纠正或限期纠正,大部分船舶都能按要求整改到位,但仍有2 艘船舶存在整改不到位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船舶已经现场督促立即整改,并接受行政处罚。         二、发现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发现,危险品船公司普遍管理较严,配员齐全,汛期、高温洒水降温措施落实较好,集装箱船公司管理次之,一般干、散货船尤其是砂石船、煤船安全管理较差,汛期、高温季节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的隐患较多。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船公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 体系内公司,虽然公司通过各种方式下发了相关通知,但没有对船舶接收通知以后是否实施进行过问和督促;部分船舶虽然纳入了公司的体系管理,但公司制定应急预案覆盖面不全,没有考虑到走锚、舵机失灵等情况。检查中发现个别体系公司临时聘请船长,未对船长进行任何体系培训,船长没有在体系公司的船舶上工作过,没有落实开航前指令就擅自开航。 二是 非体系内公司,很多建立并实施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但公司对自己所属船舶与挂靠船舶施行不一样的标准,公司自有船舶各种管理文件配备齐全,而挂靠船舶没有提供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支持,挂而不管。       (二)船舶、船员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 船舶结构及设备维护保养问题。检查中发现,船龄时间较短、船况较好的船舶,其本身船体结构建造时较为规范,船舶设备运行状况良好,但人为维护保养方面却做的不够,尤其是对于应急设备的检查维护做的很少,其中7 艘船舶驾驶台主机应急停车装置故障;3艘船舶速闭阀、风油遥切不能正常工作或未标识等等。另外存在较多应关闭的水密门、水密人孔未关闭或关闭后没有完全上紧螺帽,以及水密舱壁上随意开口的情况。 二是 船员管理方面的问题。部分船长在收到公司汛期高温管理通知后没有及时组织开会开展学习,相关措施也没有落实到具体人员,致使部分船员并不清楚措施的具体要求;应急演习和训练开展不到位,虽然有开展计划和记录,但通过现场询问演习开展情况,部分船员甚至船长对演习的声号不熟悉,表明演习开展流于形式,甚至没有开展演习只是记录下来以备检查。检查中发现,船员锚泊期间值班也存在问题。由于近期连降大雨,水位上涨较快,导致部分公路运输中断,码头卸货周期延长,加之航运市场低迷,船舶锚泊时间非常长,有的甚至达到20 多天。当前正值汛期,是走锚事故多发期,但抽查中部分船舶高频无人值守,船员擅自离船,有的只有3 名船员在船,有的船舶甚至船长轮机长同时离船,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将难以有效应对。 三是 船舶上次安检缺陷整改情况不重视。检查中通过检查船舶上一次安检情况,发现大部分船舶能够在安检缺陷开出以后,按照要求整改到位,但仍有部分船舶没有在意安检缺陷,觉得不需要进行复查就没有进行整改。有的船长在上船交接工作时也没有过问船舶上次安检情况,导致再次安检时发现上次安检缺陷部分缺陷仍未整改到位。         三、相关整改要求       (一)公司要积极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船舶安全管理。 一是 公司要应加强安全管理体系或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运行的管理;及时下发汛期、高温期间安全管理的相关通知后,并组织开展汛期、高温期间安全工作督查,检查指导和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加强对外聘船员尤其是船长的培训,严格落实船长开航前指令,确保船长在船舶上运行和监督公司的体系管理。 二是 公司应制定全面的应急预案,并督促指导船舶开展高温汛期火灾、走锚、舵机失灵等应急训练和演习。同时公司要积极开展对挂靠船舶的安全管理,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内部事故突发应急机制、内部消防等,为船舶提供具体、规范的指导性文件。       (二)船舶要切实贯彻公司的管理要求,自行开展安全自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检缺陷。 一是 船舶在收到公司的相关管理文件后,船长要及时组织全船人员开会开展学习,布置相关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船舶要按照公司制定的演习计划开展训练,不走形式,设定突发情况在随机不通知船员的情况下开展演习,并总结点评进一步提高全船的应急水平。 二是 船舶自行开展隐患排查,加强船舶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用维修。对消防系统、救生设备、主机、发电机、舵设备、系泊设备要加强检查和检修,保证处于效用状态。进一步落实高温季节的船舶安全工作,危险品船舶要做好甲板区域洒水降温;普货船要防止机舱火灾以及易燃物导致的火灾。开展隐患排查,将船舶的安全隐患逐步解决,一些可以避免的事故险情就不会发生。 三是 船舶要及时按要求整改上次安检缺陷,船长上下船交接时,应将船舶上次安检缺陷整改情况作为交班时交代的其中一项。四是船舶还应加强当前汛期锚泊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船员值班和留守制度。       (三)有关航运公司要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详见附件),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并在公司范围内举一反三地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在一个月内将安全隐患整改有关情况书面报公司所在地长江海事局所属分支海事局。         附件: 长江海事局高温汛期检查问题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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