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征集首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在总结近年来举办高校优秀辅导员博客大赛经验和成果基础上,启动了2015年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现面向全校征集作品,请各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干部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和实践的专业教师、政工干部积极申报。学校将择优向教育部、国家网信办推荐参评。
一、征集作品类型及要求:
优秀网络文章:在网络上撰写发表的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阐释师生关心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厘清错误思潮和观点、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倡导网络文明等方面的文章,包括学术论文、时政博文、精要评论等。优秀网络文章要观点正确、立场鲜明,体现以理服人、以文化人,对广大师生网民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优秀“微”作品:开展网络育人过程中设计、拍摄、制作并传播到网上的视频短片,包括微课堂、微视频、微电影、微公益广告等作品;优秀“微”作品要有思想性、深刻性、生动性。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摄影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要能体现价值观引导,能激发情感共鸣,能倡导网络文明,并且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作品要求:作品须为2015年原创(即2015年1月1日至提交截止日前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要体现立德树人基本导向,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高校网络文化繁荣发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成效明显。参评作品版权无争议,为参赛者本人、申报团队(或学校)所有,严禁侵权行为。
二、报送要求:
1、优秀网络文章和优秀“微”作品均须提供发布传播的网络链接地址,包括网页截图、上传时间,转发、评论和引用量等(取单一网络平台的最高值,不用重复累加),以及能佐证作品网络影响力的材料(网络影响力证明材料严禁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文章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辅助材料,包括领导批示、成果鉴定、专家推荐信等。
2、优秀“微”作品需在片头文字标明“本作品为原创,绝无抄袭”;片长不超过600秒(10分钟);上传作品到活动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在活动平台展示;提交光盘输出为MP4文件(h.264编码);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
三、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1日
四、报送方式:相关作品申报表电子版材料通过办公邮件报送至宣传部网宣办 ,纸质材料以及光盘材料递交至第一行政楼328室。联系人:徐阳,联系电话:87856107。
宣传部
2015年9月
附件下载: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