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28.06.2016  21:38

6月24日,湖北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对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等26所高校的章程进行审议。章程送审学校的党委书记、校长分别汇报了本校章程起草的经过,章程的主要内容和特色。章程核准委员会成员认真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余学敏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顶层设计,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构架的核心要素,是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各高校对章程制定工作高度重视,章程文本较好体现了国家意志,彰显了办学特色,反映了改革成果,要根据核准委员会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章程修改工作,把握好合法性、特色性、权益保障、服务发展等四个原则。

余学敏同志强调,章程一旦核准,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章程的执行机制建设,保障章程在高校管理和办学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 一要强化宣传。 各高校应采取出台辅导读本、举办专题讲座、召开教代会学代会等多种形式,面向校内外宣传章程的理念、精神和内容,并把章程宣传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使各利益主体增强对章程的认同感、尊从感和敬畏感,使全体师生知章程、学章程、用章程、守章程,形成从上至下学习章程、尊重章程、依法依章程办事的局面。 二要强化配套。 要以章程制定工作为契机,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完善章程配套制度建设,依据章程,对学校教育科研管理、教师学生管理、资产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重要问题,学校党委和行政议事规则,以及学术委员会、理事会建设等重要领域,抓紧制定或修改具体规定,形成完整、配套、有效的内部制度体系。 三要强化监督。 章程的有效执行,离不开多元主体的参与和监督,既包括来自纪委、监察、审计、教代会、工会、学代会等校内监督,也包括来自政府、家长、社会舆论等外部监督。高校要围绕内部权力运行的核心节点、资源配置的关键环节、师生关注的权利义务,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为内外监督创造必备条件。要确定相对独立的专门机构负责监督章程的执行,出台重大改革发展决策、制度规范,要依法、依章程实施合法性审查,涉及对章程文本表述理解歧义的,要及时进行解释。要通过健全章程执行和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依法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