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校尝鲜职业科技经纪人 相关老师可破格晋升职称
记者日前从武汉市科技局获悉,为推进在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近期已确定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江汉大学等四所在汉高校作为职务科技成果改革试点。试点高校将设科技中介和职业科技经纪人,相关老师不承担硬性教学任务,可破格晋升职称。同时,对于技术经纪人在武汉市内转化武汉市的科技成果,按交易额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武汉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打破目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性束缚,解决发明人评职称难、权益保护不够的问题,试点高校将逐步建立教师分类评价机制,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突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形成的产值、利润和经济效益的考核权重,不硬性规定教学工作量要求。提高社会服务与推广型职称评审占教师职称评审总数的比例。畅通创新创业科技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渠道,对在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实行特殊评审或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同时,为提高职业科技经纪人的积极性,对于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面向武汉市内企业开展技术转移和合作,按照其履行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奖励;对于技术经纪人在武汉市内转化本市的科技成果,对其促成的非关联方之间的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合同,经市技术市场管理部门审核认定,按其上年度实现技术交易额(不低于10万元)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各高校设立的专业从事技术转移的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
为保证试点成功推进,武汉市科技局还将与试点高校建立协调沟通机制,了解掌握各高校的试点进展情况,及时与各试点高校研究解决改革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目前,四所试点高校均已成立专门机构,来推进此次改革。
■背景
“三权”不明影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
金报讯(记者解鸿震 实习生黄策)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楚天金报曾在今年4月份做了重点系列报道。比如,政府部门对职务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和收益权过于集中,审批程序繁琐、周期过长,影响了成果转化的时效性;高校的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相对有限,授权不充分,高校在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难以有效发挥;高校职务发明人的权益没有得到应有重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影响了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此外,目前高校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多、职责不清,分配权不明,没有形成促进成果转化的合力,严重制约了成果转化,也是在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链接
我省多项举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为理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处置权、收益权和分配权等“三权”关系,近两年来,武汉大胆探索,先后出台了《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的“黄金十条”和《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的“武汉九条”等举措。湖北省也出台了《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的“科技十条”等政策。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