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迎来“中考”

09.11.2016  20:33

  2013年,财政部发布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十二五”顺利收官,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推进是否顺利,建设实际成效如何,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打算? 

  为了摸清情况,服务决策,国家农发办近期印发了《关于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固本安邦的头等大事。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不能有半点马虎。这次中期评估,就是对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一次中期会诊,要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今后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举措。”国家农发办主任卢贵敏如是说。

  精准把脉摸清家底  

  2011—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建成了1.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形成了一批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粮食生产基地,改造后的耕地亩均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0公斤左右,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生产“十二连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规划》实施也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比如,受到财力等多种因素制约,各地实施进度很不平衡,项目投入过度依赖财政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机制亟待完善,投融资模式需要进一步创新等。农业综合开发作为财政支农的一个重要渠道,需要在实践探索中完善政策、总结经验、谋划未来,中期评估正是“全面体检、精准把脉”的一个重要契机。

  “这次评估的一大任务就是摸清家底,对前5年建设成效做出客观总结。这既有利于了解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又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对策和办法。”卢贵敏说。

  总结经验是为各地“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铺好路。据介绍,此次评估要求地方“回头看”,在确保数据准确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和做法。中期评估的结论和建议将作为下一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基础。如目前完成了多少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工程建设质量和增产效益怎么样?各地遇到了哪些困难和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产业发展如何有机结合?力求通过“全面体检”做到心中有数,进而才能对症施策。

  卢贵敏告诉记者,这次评估的指导思想非常清晰,就是以问题为导向,实事求是反映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鼓励地方集思广益,提出破解发展难题、加快建设进度的意见建议,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严密组织科学评估  

  为了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此次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评估在组织各地农发机构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还专门聘请中国科学院为第三方开展独立评估,并出具专门的评估报告。

  “这次评估可以说是行政组织动员与第三方独立评价的一次有机结合。首先要通过组织动员,调动地方各级农发机构积极性,自上而下部署,自下而上落实。在此基础上,聘请独立第三方作客观评价,评价结果相互映证,更有说服力。”卢贵敏告诉记者,此次评估要求各级农发机构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从县级层面看,需要对各个项目地块地点位置、项目区范围、治理面积等进行核实和自评;从省级层面看,需要汇总本地区“十二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面积,实事求是地统计各自《规划》整体完成进度。

  在各级农发机构自评的基础上,由财政部委托中科院做第三方评估,确保评估的权威性、独立性,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中科院具备在遥感监测、卫星图像解析、地理信息定位与大数据处理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可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有一个更为科学精准的把握。在利用高科技手段评估的同时,中科院还将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开展实地核查。为了充分运用评估结果,中科院将以中期评估为主要依据完成“农业综合开发成效评估分析研究课题”,力求形成一份全面、系统、有参考价值的评估报告。同时,国家农发办与中科院已就开展中期评估事宜多次召开会议,组建专家团队,设计评估方案,论证技术路线。下一步,双方将继续紧密配合,共同完成好本次中期评估。

  勇于创新谋划长远  

  “中期评估就像期中考试一样,发现问题是基础,解决问题,找准下一步发展的着力点才是关键。”卢贵敏告诉记者,此次评估完成后,国家农发办将根据评估结果及第三方评估建议,对各地区不同的建设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中期评估既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的绩效评估,也是各地农发工作的中期考评,既要分析资源条件、财力保障、产业发展等客观条件,也要在投入重点、资金结构、项目安排等关键环节上深入剖析。国家农发办在《通知》中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也相应提出了不同的工作要求:对已经提前完成、或接近完成《规划》建设任务的省份,要列明数据,并明确提出今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主攻方向和资金投向;对《规划》实施进度与时间进度基本匹配的省份,要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确保到2020年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对《规划》实施进度低于时间进度的省份,要深入分析出现问题的症结和原因,并为解决问题积极出谋划策。

  《通知》强调,要根据《规划》实施进度,科学测算和分析剩余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规划》建设任务不重、实施进度较快的省份,要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措施,鼓励这些省份在保证完成任务、确有余力的前提下,适当调增任务,国家农发办将继续予以必要的资金倾斜和支持;任务较重的省份,要按照新常态下财政资金的增长幅度,论证到2020年本地区完成《规划》任务目标的可能性;各地区特别是建设任务较重的地区,要抓紧研究提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对策和办法。除今后几年确保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投入外,鼓励探讨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入PPP模式,或者将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增值收益,或者将一二三产业融合、不同收益的项目打包搭配,建立运营补偿机制等做法,吸引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加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行列,加快高标准农田的建设进度。

  “我们也一直在想办法提高社会资本加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希望通过打通一二三产业之间的链条,让利润在产业各环节间润滑分配,让涉农企业、社会资本有意愿、也有动力加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队伍中来。这样更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确保4亿亩高标准农田如期建成,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卢贵敏最后总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