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启高官“审判季” 审虎场确立门规让办案者警醒

13.03.2015  13:09
3月12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中新社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 题:中国将启高官“审判季

  中新社记者 欧阳开宇

  从根本上说,“审虎场”与任何一个法庭相同,并没有其特殊的规章制度,然而由于被告人的特殊性,“审虎场”必须要有门规让办案者时刻警醒。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称,去年依法办理周永康、徐才厚、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金道铭、姚木根等2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检方报告一次性列举诸多落马官员并不常见。如此众多的省部级以上高官案件被查办也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一大批被打下的“老虎”或将陆续站上被告席受审。

  内蒙古原统战部长王素毅去年7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成为中共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首个获刑者,此案标志着落马高官将陆续进入“审判季”。横亘在眼前的问题是,涉及“老虎”级落马高官的诉讼案件,基本都属于重大、疑难的刑事案,其社会牵扯面广,需要审判机关拿出更大的办案信心和决心。

  随着“打虎”审判季大幕拉开,“审虎场”的司法公信力将面临更为集中的实践考验。由两高报告观之,落马高官们不管在哪里受审,“审虎场”的门规已经清晰可见。

  “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最高法报告在今年工作部署中将这句话为题单独列出一节,反腐从而成为审判机关单独一项,比以前更为重要的工作重心。

  周强厉言:“高举反腐利剑,对腐败犯罪分子,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依法严惩。”中国首席大法官的措辞颇为犀利,每一位走进“审虎场”的办案者都应牢记。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审虎场”决不允许有制度例外,在任何一个法庭上,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谁也都不能心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

  毋庸置疑,进入高官“审判季”,审判机关不仅要有决心,办案人员也应具备相应能力,真正做到依法公正审理案件。观察者指出,依法审判落马高官,对刑事证据的司法审查应掌握比一般案件更为严苛的标准,不能因为高官就人为放宽标准,放弃对司法公正的坚守。

  综观薄熙来、刘铁男、李达球等案件,法院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到开庭审理,再到法院宣判,整个过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有力彰显法治精神和司法正义。进入高官“审判季”后,能否持续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反腐败斗争,做到依法公正审理审判仍然是关键。

  一个现实问题是,有的法官缺乏司法良知和法纪观念,违背法官职业道德,甚至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陷入司法腐败、违法犯罪的深渊,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具有广泛影响的高官审判更应该杜绝这些现象的出现。一组最新的数据显示,去年各级法院共结案处理各类违纪违法干警1937人,同比增长172.8%。法院加速净化自身系统力度可见一斑。

  为法官办案不受干扰,周强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落实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中国最高审判机关对司法腐败展现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无疑将有力促进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也为“审虎场”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环境。

  对落马高官的审判,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一个案件问题,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其社会影响广泛、法治昭示作用深远。外界必然会用法律的天平去衡量每一起案件,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反腐成效也将在高官“审判季”中接受检验。(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