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关局联合执法处理渠道安全事件
25.04.2017 16:43
本文来源: 水利厅
(童先良)4月21日,高关水政监察支队与灌区管理中心联合京山县曹武镇政府、曹武镇五湾村支部及时处理危及渠道安全事件。
4月20日,灌区管理中心向畈段水政监察员在巡查高关水库总干渠时,发现曹武镇五湾村四组村民徐某在总干渠(桩号42+150米)禁脚地外120米处进行筑坝修建塘堰,塘堰修建蓄水后影响高关水库总干渠安全运行。
高关水政监察支队接到报告后,于4月21日联系曹武镇政府和曹武镇五湾村支部一起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和测量,对当事人徐某进行了相关的水法律法规宣传,讲清了筑坝蓄水可能造成干渠的安全隐患和严重后果,同时给出处理意见:一是要求当事人在总干渠背水面禁脚外修长80米、宽8米、高于拟定蓄水面1.5米的子堤,并对外坡进行块石护坡;二是塘堰蓄水要低于子堤1.5米;三是不得在总干渠保护范围内取土;四是要严格按照高关水库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签订相关的安全协议,确保总干渠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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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4.2017 16:43
中国水利报社调研采访我省南水北调工程
(胡顺华 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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