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启动高中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即日起至10月底结束
8月28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今年上半年省审计厅审计20所省级示范高中2015年至2016年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发现各地高中教育普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省物价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高中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结束。检查范围为全省公办普通高中2016年以来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对连续性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重点检查4方面——
入学收费方面。检查学校是否自立名目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转学费、保留学籍费;向单位或个人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培养费、调节费、捐资费、共建费;未经批准以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举办“国际班”“国际部”额外向学生收费;中外合作项目已过期仍然继续招生并收费;超计划招生并收费;公办学校违规招收复读生并收费;超出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向学生多收学费。
学杂费方面。检查学校是否将应纳入学校公用经费保障范围的讲义资料、试卷、复印、取暖、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转嫁向学生收取问题;除军训服装费以外捆绑收取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其他军训费用;违背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教辅资料费、伙食费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教辅资料评议公告目录之外向学生强制推荐订购图书、杂志、报刊等学习资料。
办培训班方面。检查学校是否与社会机构合作办学额外向学生收费;利用学校场地和教学设施办班培训并向学生收费;高一、高二年级违规补课并收费以及高三年级补课收费问题。
其他违规收费方面,检查学校组织参与以及商业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保险;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营利;将收费资金账外存放,私设“小金库”问题;学费、住宿费跨学期收取问题;未经公示擅自向学生收费问题。
省物价局表示,此次收费专项检查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并督促相关学校切实整改到位,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当事学校进行问责处理。(刘天纵、沈佳、胡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