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办高中学费上调三成 重点学校每学期900元

17.12.2015  10:09

  楚天金报讯(记者李晓璐)省物价局昨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对公办高中学费标准予以公布,其中省级示范(重点)普通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30元。

  省物价局表示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为2016年春季开学。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我省曾就公办高中的学费标准做出过调整。具体为,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75元,一般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70元。

  据悉各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贷、助、补、减等各项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辍学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