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驾校收费实行自行定价 预计定价为6000元

18.06.2014  14:04

  我省2012年9月起执行的驾校培训费统一标准将成为历史,昨日,省物价局发文,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标准定价权下放给市州,实行属地管理。同时,我省各地将在7月20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新标准将包括训练费、交通费、IC卡费、资料费等,实行“一口价”。换句话说,学员在报名驾校前,可以明确知道所需的全部费用,学习考试过程中,不用交任何名义加收和代收费。

  各地制定驾校收费上限

  文件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当地最高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收费处处长郝诗渊介绍,此次定价权下放,主要考虑到全省各地物价等水平不一样,统一收费有很多弊端。全省各地将按照合理补偿、适当盈利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最高收费标准。各驾培机构可在上限范围内,自行定价。通知下发后,给各地制定新标准的时间有一个月,7月20日起执行新规定。

  全省实行“一口价”政策

  文件规定,机动车驾驶学员报名至办证整个过程中,相关机构或单位涉及学员的所有收费均纳入管理范围,包括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和驾驶证工本费。

  郝诗渊介绍,价格主管部门在标明各环节收费标准的情况下,进行合并计算后向社会公布,实行“一口价”政策。除“一口价”标准外,与学员培训、考试相关的机构或单位不得向学员单独收取考场适应性训练费、交通费、IC卡费、资料费等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加收和代收费用。其中,体检费由体检机构在体检时向学员收取,考试费和驾驶证工本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学员收取,收取标准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