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首次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

14.07.2014  23:11

  本网讯(通讯员 胡建华 景元生)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近日,湖北省应城市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毕某、涉嫌抢劫罪的柴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限分别为6个月和一年。

  犯罪嫌疑人毕某系在校生,一次体育活动中见财起意,盗窃同学价值4000余元手机一部,案发后退还了手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有明显的悔罪表现。犯罪嫌疑人柴某两年前受人邀约,抢劫他人财物,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案发后,主动投案,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毕某、柴某作案时属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相关量刑规定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以下刑罚,均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规定要求。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先后对毕某就读的学校、柴某工作的处所进行了走访调查,相关部门和邻居认为两人现实表现良好,学校及家长愿意一起对其帮教。7月4日,在征求侦查机关和被害人意见的基础上,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应城检察院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该院未成年人犯罪专案组根据毕某、柴某成长经历,犯罪成因,所处家庭和社会背景等因素,针对性地制定了心理疏导、教育感化、跟踪帮教计划和措施,并将随时掌握和了解他们工作学习状况和心理动态,及时调整帮教措施,做好教育感化工作。毕某、柴某表示痛改前非,随时报告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和心理动态,接受矫正和考验。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