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期食品"躲猫猫" 武汉大超市难觅"临期食品专区"

22.07.2015  17:30

中百仓储梨园店里已经处于临近保质期的豆腐花商品 李丹 摄

    新华网武汉7月22日电(朱滨 周雅 陈琳 徐膺 陈文婷 李丹)10家大型超市9家没有设“临期食品专区”,仅1家大型超市挂有“临保期商品”的宣传牌也形同虚设。最近,新华网经过一个多月时间对武汉10家大型超市的多次反复探访发现,武汉市提出的“大超市必须设临期食品专区”的规定成为一句空谈。

    从2007年开始,国家工商总局就提出指导性意见,超市卖场即将到期食品集中陈列并醒目提示。至2012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发文,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食品(即临期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2012年上半年,武汉市工商局出台了《建立临期食品专区指导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规定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的大超市,必须设临期食品专区。冰冻食品、现做现卖食品,以及对存储条件特别的食品,超市可在同类食品销售区内,设临期食品专区;也可以在食品包装上,加贴“临期食品”专用标志,以提示消费者。

    根据《意见书》规定,保质期不足1年的食品,保质时间还剩1/10的时候,就属于“临期食品”。如保质期为90天的食品,到第80天后,就是“临期食品”;现场制售的食品,临期时间界定为保质期满前4个小时,或卖场收市前4个小时。

    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刘先生说至今还记得,这项“能让消费者明白消费,也能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制措施,在随后一段时间内,吸引了诸多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如今,《武汉工商局将强制推行大型超市临期食品专柜》、《武汉市临期食品专柜将设红色标签》等报道,至今还挂在网站上。

    2015年6月,全国各地迎来第五届食品安全宣传周。16日上午,武汉市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活动,在武汉中百仓储常青购物广场隆重举行,标志着武汉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正式拉开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