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选县级 食品快检车配备工作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20.07.2017 23:5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鄂食药监办函〔2017〕4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为科学、合理配备县级食品快检车,为省局食品快检车配备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省局决定在全省系统内推选县级食品快检车配备工作专家组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奉公;
(二)从事食品药品监管或检验工作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在食品药品监管岗位的,应熟悉食品及药品快检技术,并在食品及药品快检运用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四)在食品检验岗位的,应具备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曾在各类媒体上发表过相关研究性文章的优先考虑。
二、推荐程序
(一)市州局推荐。各市州局及各直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照推荐条件,认真组织在辖区内(包括县、市、区局及食品快检基础、工作较好的基层监管所)和本单位内进行推选。
(二)省局审核认定。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省局规划财务处进行审核,并报省局食品快检车配备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我省县级食品快检车配备工作专家组成员。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局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推荐,确保被推荐人员能确实履职尽责,为省局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本次推荐人数不限,被推荐人员需填写《县级食品快检车配备工作专家组成员推荐表》(附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7月25日前由市州局将推荐表上报省局规划财务处,同时提交推荐表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局规划财务处张凯明,联系电话:027-8711157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7.2017 23:51
省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许可电子化审批现场会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邀请参加食品快检车车载仪器设备展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县级食品快检车配备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