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化 履职尽责八个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鄂食药监办文〔2017〕53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分局、中心,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强化履职尽责八个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请各市州局、各责任单位(处室)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省局强化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强化履职尽责八个突出问题整改方案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强化履职尽责
八个突出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省纠风办关于2017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鄂办发电〔2017〕19号)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鄂食药监文〔2017〕59号)的要求,在自查自纠阶段,省局收集了八个突出问题。目前,全省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已进入查找问题和集中整改阶段。为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 整改任务
(一)关于“五毛食品”经营者执行自律制度不严格方面。一是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自律制度和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到位,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排除。二是学生及家长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明显改善。
(二)关于部分零售药店药品陈列不规范方面。一是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柜台陈列。二是禁止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三是杜绝违规销售含麻复方制剂。
(三)关于“投诉举报”处置不力方面。一是全省市州局投诉举报受理渠道畅通。二是全省系统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局转办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提高办理质量。
(四)关于食用油、白酒、猪肉等重点食品存在假冒伪劣问题方面。一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用油、白酒、猪肉等重点食品行为。二是督促食用油、白酒、猪肉等重点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关于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使用不合格原料方面。一是义齿和普通骨科植入物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二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落实;三是制式义齿、骨科植入物质材料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六)关于食品药品制假售假查处力度不够方面。加大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
(七)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方面。一是推广应用执法办案系统,实现行政执法程序化和痕迹化。二是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阳光执法。三是完善执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
(八)关于行政审批服务中服务对象多次往返现象方面。一是优化审批服务工作机制。二是推进“互联网+审批”和“电子证照”。建成“统一标准、功能完善、高效运行、安全可靠”管理和服务的“一站式”行政审批业务网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整改措施
(一)针对“五毛食品”经营者执行自律制度不严格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开展“五毛食品”专项整治。各市州县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全面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局,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稽查局;责任人:安顺典、李天书)二是开展农村地区学校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各市州县局要开展一次农村学校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并及时依法处置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严防其改头换面后再次流入市场。(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局,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科技和标准处、食品稽查局;责任人:安顺典、胡少玉、李天书)三是开展“五毛食品”食用风险和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各市州县局要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局,省局新闻宣传处、综合处、食品流通监管处;责任人:孙麟、朱钦炳、安顺典)
(二)针对部分零售药店药品陈列不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结合今年开展的小药店小诊所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落实,规范药店内药品的分区分类陈列。二是联合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三是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特殊药品管理和含麻制剂管控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要求,从案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联合公安、禁毒部门严厉打击。四是广泛开展违法销售含麻制剂对社会危害性的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局,省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稽查局;责任人:陈静、王德建)
(三)针对“投诉举报”处置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专题部署畅通受理渠道、落实工作责任等项工作,明确受理渠道开通时限和工作要求。二是强化跟踪督办。对省局自办件各承办处室(单位)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加强合法性和程序性审核把关,提高办理质量,保障投诉举报人合法诉求。对省局转办各市州局回复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60%,重点检查文书规范性。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市州级业务骨干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局,省局投诉举报中心、政策法规处;责任人:杜熙娟、贡勇斌)
(四)针对食用油、白酒、猪肉等重点食品存在假冒伪劣问题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组织各地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增加对食用油、白酒、猪肉等重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查处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局,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消费监管处、食品稽查局;责任人:安顺典、庞银典、王宏整、李天书)二是强化对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食用油、白酒、猪肉等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切实抓好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局,省局科技和标准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消费监管处、食品稽查局;责任人:胡少玉、庞银典、安顺典、王宏整、李天书)三是严格行政执法。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生产经营者全面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局,省局食品稽查局、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消费监管处;责任人:李天书、庞银典、安顺典、王宏整)
(五)针对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使用不合格原料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检查定制式义齿产品生产企业,检查其所用金属原材料是否与其注册证书核准内容一致,生产和检验及销售记录是否齐全,主要原材料采购和出入库记录是否与生产记录一致,是否符合规定。二是检查普通骨科植入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其采购环节、洁净室(区)的控制、灭菌过程控制以及产品可追溯性是否符合规定。三是深入相关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检查,围绕义齿、骨科植入材料监管开展风险排查隐患排查。四是开展定制式义齿、骨科植入材料经营和使用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局,省局医疗器械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稽查局;责任人:刘辉、王德建)
(六)针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查处力度不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大要案的统筹管理。以案件查办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领域,严查大案要案,严惩违法行为。二是对违法行为多且连续两年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经营责任人约谈警示,仍整改不力的实行行业限制。三是搞好区域协作,深化行管结合、行刑衔接。以省公安厅派驻省局联络员机制为平台,加强全省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四是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局,省局食品稽查局、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稽查局;责任人:李天书、王德建)
(七)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建普法宣讲团,深入全省各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巡回宣讲活动。(责任单位:省局政策法规处、人事教育处、新闻宣传处;责任人:贡勇斌、王璐璐、孙麟)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制定问题清单,组织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销号整改。成立督查专班,深入查找各地行政执法存在的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问题。(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局,省局政策法规处、食品稽查局、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稽查局;责任人:贡勇斌、李天书、王德建)三是加强责任追究。对执法监督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局,省局机关纪委、政策法规处;责任人:胡国平、贡勇斌)
(八)针对行政审批服务中服务对象多次往返现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规范“一窗口”受理。服务对象以报告、请示等文件形式向省局反映办理有关许可方面诉求的,由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受理,其他处室不再直接接收企业有关行政许可方面的申请材料。(责任单位:省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责任人:张国强、庞银典、王元廷、陈静、刘辉)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按照省政府公布的许可权力清单,规范梳理名称、编码、类别、实施依据等要素信息,进一步优化在线申办、在线受理、在线审批流程。(责任单位:省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信息技术与电子监管中心;责任人:张国强、彭有元)三是优化技术审评核查工作程序。重新梳理技术审评核查工作程序,绘制各审评方面工作流程图并标注办理时限,在技术审评核查中心网站对外公开。(责任单位:省局技术审评核查中心、行政审批办公室;责任人:刘将、张国强)四是创新服务方式。按照省政府“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电子化审批,努力实现企业办事“零上门”。(责任单位:省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信息技术与电子监管中心;责任人:张国强、彭有元)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4月25日至5月31日)。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处室)、整改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并报省纠风办;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二)第二阶段(6月1日至10月20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同时,加强整改督导,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抓整改落实,确保督导取得实效。
(三)第三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向省纠风办上报整改报告,并接受省纠风办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抓好整改落实是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核心,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重要举措。各市州县局、各责任单位(处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对整改工作履行第一责任。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市州县局、各责任单位(处室)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要根据整改内容,制定整改措施,措施要实、责任要清、任务要明。凡是能立行立改的,要马上整改到位,通过努力能解决的,要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列出整改计划,逐步推进解决。
(三)跟踪督办,严肃问责。局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将对各市州县局、各责任单位(处室)突出问题的解决、长效机制的建立、公开承诺的兑现环节,进行跟踪检查督办。省局每月召开一次专项情况分析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系统强化履职尽责情况通报会。对工作不落实、整改走过场的单位(处室)和个人进行通报和督办。对问题不解决,查办不及时,群众反映强烈的责任单位(处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附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履职尽责八个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附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履职尽责八个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问题摘要 | 检查方式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处室) | 完成时限 |
1 | 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五毛食品”经营者以及面向农村地区批发、配送“五毛食品”的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不严格,还存在贮存、销售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现象。 | 1.开展“五毛食品”专项整治; | 傅建伟 | 各市州县局;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综合处、科技和标准处、新闻宣传处、食品稽查局 | 2017年10月20日 |
2 | 部分零售药店存在药品陈列不规范,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违规销售含麻复方制剂。 | 1.深入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品陈列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含麻复方制剂等行为; | 曹敬兰 | 各市州县局;省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稽查局 | 2017年10月20日 |
3 | 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薄弱,个别地方对12331投诉举报处置力度和结果达不到群众完全满意,还存在接听投诉举报电话不及时的问题。 | 1.随机抽查各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明察暗访基层监管部门对投诉举报的处置情况; | 朱与杰 | 各市州县局;省局投诉举报中心、政策法规处 | 2017年10月20日 |
4 | 食用油、白酒、猪肉等大宗生活必需品点多面广量大,从农田到餐桌产业链条复杂,还存在掺假使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的现象。 | 1.深入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者)、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猪肉销售者以及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检查; | 傅建伟 | 各市州县局;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消费监管处、科技和标准处、食品稽查局 | 2017年10月20日 |
5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生产定制式义齿、普通骨科植入物;经营企业经营无证产品。 | 1.分别在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普通骨科植入物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 | 邓小川 | 各市州县局;省局医疗器械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稽查局 | 2017年10月20日 |
6 | 食品药品制假售假查处力度还不够,对涉案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经营责任人惩处不到位。 | 1.查阅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台账; | 朱与杰 | 各市州县局;省局食品稽查局、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稽查局 | 2017年10月20日 |
7 | 行政执法还存在“为钱执法”、以罚代管、遵守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限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工作简单粗暴、语言不文明等问题。 | 1.走访食品药品相关企业,开展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看是否存在执法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 | 刘文斌 | 各市州县局;省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新闻宣传处、人事教育处、机关纪委、食品稽查局、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稽查局 | 2017年10月20日 |
8 | 行政审批服务中还存在服务对象办事多次往返的现象,个别企业对审评核查效率还不满意。 | 1.查阅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台账; | 刘文斌 | 省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技术审评核查中心、信息中心 | 2017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