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通知

06.05.2015  17:00

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曝光5个严重违法广告,你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国食健字G20100662号)”在湖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湖南省、山东省、四川省等媒体屡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情节十分严重。我局已于4月10日在省局网站发布了拟收回该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公示,现公示期已到。

  根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我局决定收回你公司“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商标名:巢之安)”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鄂食健广审(文)第2014110116号,鄂食健广审(视)第2014080082号,鄂食健广审(视)第2014080083号。

  你公司应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该保健食品所有《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原件交回我局。

  特此告知。

  2015年4月2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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