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药品企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第一期)

24.03.2015  17:1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做好新形势下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摸清全省“四品一械”企业情况,省局于2014年12月12日下发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企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并于2015年1月15日召开了企业普查视频培训会议,正式开展对全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及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普查。现将两个月来普查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普查情况

  截止3月20日,普查系统中共建立监管账户425个,企业账户60795个,上报信息20610条,占已注册企业账户的33.9%。其中通过审核5112条,占已上报信息的24.8%;未通过审核214条,占1.0%;未审核15322条,占74.2%(各地具体的上报信息分类见附件1和附件2)。比较而言,武汉、黄石、宜昌、襄阳、黄冈、咸宁和恩施局普查进展较快,上报信息的企业数量均超过1000家;武汉、恩施、鄂州、黄冈、襄阳、神农架林区、孝感等7个市局组织了县区局培训;天门、仙桃、神农架林区、随州、潜江、十堰、鄂州和荆州局进展较慢。

  综合来看,普查工作已基本展开。大多数普查人员态度认真负责,基本掌握了开展工作的方法和要领,对系统日渐熟悉;在省局建立的qq监管群中,踊跃发言,积极提问,给普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不少好的思路和建议。

  二、存在问题

  (一)填报进展缓慢。根据去年年底掌握的情况,全省约有49万家监管对象,其中食品经营企业、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作坊)和药品经营企业约有48.6万家。从系统统计情况看,已建立的企业账户只占总数的12.4%,上报信息的企业数量只占4.3%,说明企业填报工作进展缓慢,尚有大量企业未上报数据。

  (二)信息不够完整。企业未完整填报所需信息。如在企业基础信息表中,多次出现“生产企业类型”和“经营企业类型”两栏均为空白,导致信息缺失。对不同企业而言,需勾选其中一项(例如对于生产企业来说,“生产企业类型”必须勾选)。

  (三)审核工作滞后。各地已完成的审核数量仅占已上报信息企业的25.8%。在当前已填报企业及企业账户数量较少的情况下,审核工作已严重滞后。这种情况如未得到有效改善,可以预见,随着上报数据增多,审核工作将堆积如山,影响普查工作的进度和效率。

  (四)操作不够熟悉。这是目前普查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有的市县将普查工作分解到监管所后,没有进行相应的培训,部分监管所的同志对普查系统不熟悉,操作不熟练,对填报和审核工作产生诸多疑问,也是普查工作进展缓慢的原因之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督办。普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对掌握监管对象的实际情况、实行科学监管及系统信息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将普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督办,随时掌握进度,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大力推进,切实把普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努力在今年四月底完成普查工作。省局将把这次普查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每半月通报一次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近期省局领导将带队对包括普查工作在内的基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进展缓慢的天门、仙桃、神农架林区、随州、潜江、十堰、鄂州和荆州局要再动员,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改变目前进展缓慢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克服困难,共同组织好企业信息的填报、采集和梳理工作。加大督报力度,及时审核,为企业普查工作提供最真实、最完整、最可信的信息。省局相关处室按业务对口,进行督办。

  (三)加强普查培训。各地要针对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培训,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指导督办力度,省局信息中心将积极协助做好培训工作。对系统不够了解的工作人员需加入普查工作监管群,下载常见问题汇总等有关文档,仔细阅读后再开展工作。工作中遇到问题,可以随时在群里提问,共同讨论解决。

  (四)加强企业指导。各地要加强对企业填报工作的沟通指导与督办,通过电子邮件、qq群等方式,建立行之有效的沟通渠道,使企业掌握正确的填报方法,及时解决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收集整理常见典型问题,供企业查阅。

  附件:

   1.已上报数据中按企业分类统计

   2.已上报数据审核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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