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安办要求各地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中加强案件查办和规范管理

29.10.2014  17:04
 

  近日,省食安办对全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地区进展不平衡、查办案件不力、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省食安办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和规范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是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工商总局今年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整治和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事关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提升的一件大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加快进度,真抓实干,确保在11月底前取得重大成果。

  通知强调,要以“四打击”为切入点,严厉查处一批无证无照经营,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生产经营侵权仿冒、“五无”食品和“两超一非”劣质食品的违法案件。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立案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有案不办、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查办案件的情况,将作为考核各地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指标。要以“四规范”为着力点,切实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除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外,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要督促其尽快完善相关手续、补办相关证照;对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要督促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尽快建立进货台账;对生产经营侵权仿冒、“五无”食品的,要加大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知识的宣传力度,督促其定期对侵权仿冒、“五无”和过期等食品进行清查和执行下架退市制度,并做好登记;对生产经营“两超一非”劣质食品的,要有针对性地向生产经营者讲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国家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目录,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其生产经营过程。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力度,掌握情况。要强化检查督办,推进工作落实。

  (信息来源:食品流通监管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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