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21.06.2016  03:29

  6月13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田承忠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宜昌、黄石、武汉三地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宜昌、黄石、武汉三地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深入宜昌市三峡物流园、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黄石分公司、武汉市白沙洲大市场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省人大代表、基层监管人员意见建议。

  在反馈意见时,田承忠指出,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心,从检查情况看,我省食品安全形势基本稳定、总体可控。他强调,食品安全法是抓好食品安全的根本大纲,是监管制度的最高形式,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他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治观念,以法律为利器,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二是要抓源头、抓重点、抓大头、抓关键环节,紧盯“田间地头”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督和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各级政府要负起总责,切实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抓总、指挥协调、考核督办的作用,在坚持食品安全监管由一个部门主抓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部门之间执法联动,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无缝对接,切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文斌,政策法规处有关人员陪同检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