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深改组审议通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05.08.2016  13:40
 

8月2日,恩施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海涛主持召开州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恩施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和《恩施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全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包括在州游客的饮食安全。一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要求,切实推进全州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与责任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州、县市、乡镇、村四级监管网络,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实现全程、全方位监管,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要全面推进食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要加强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要通过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和内部管理等领域信息技术的应用,加速实现行政管理现代化。加快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企业、大中型食品流通企业的电子监管建设;三要全力推进食品溯源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快富硒产业溯源体系建设,促进恩施州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安全健康发展;四要进一步构建好社会共治格局。发挥食品相关行业的自律作用,引导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宣传引导,使广大群众及时知晓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信息;五要严肃问责。对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会议强调,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须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树立法治思维,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高效的食品监督管理机制。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和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信息来源: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