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全省食品、医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人选的通知

22.05.2015  14:16

  鄂药高评办〔2015〕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相关部门,省内食品、医药院校,食品、药品研究检验机构,食品、药品行业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医药工程高级评委会建设,扩大评委专家遴选范围,提高职称评审质量,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征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专家人选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 48号)有关要求和《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系列食品、医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90号)精神,今年我们将对湖北省医药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进行调整、更新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

  在湖北省境内食品、医药行业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食品、医药工程专业或食品、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的在岗人员。

  原已入库的专家不再重复征集。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奉献精神,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身体能适应评审工作要求。年龄限定在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内(不超过60岁)。

  3、长期从事食品、医药工程或食品、药学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单位(本地)、本专业(学科)的拔尖人才和专业权威,具有担当食品、医药工程或食品、药学专业(本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4、担任食品、医药工程或食品、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在同行专家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5、国家、省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优秀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各类45岁左右的中青年专家优先入选。

  三、推荐方式

  1、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凡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按本《通知》要求填写“2015年高评委入库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和《高评委信息汇总表》(一份),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医药工程高评委办公室推荐,“2015年高评委入库信息表”需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省医药工程高评委办公室汇总上报。省医药工程高评委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评委人选进行遴选、审核、汇总,并将整理好的“高评委入库信息表”(一份)和汇总表(见附表2)的电子文本报省职改办审定、入库。

  四、征集数量

  省医药工程高评委办公室拟征集食品、医药工程专业高级评委60人。

  五、有关要求

  1、评委专家库建设是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医药工程高、中级评委专家的推荐报送工作,推荐报送的评委专家要注重学科、专业、年龄等结构问题,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代表性、广泛性。其中,45岁左右的中青年专家须占评委总数三分之一以上。

  2、每年度的评审专家由省职改办从医药工程高、中级评委库中随机抽选聘任,未入库人员原则上不得担任。

  3、各单位推荐报送的人员请于2015年5月30日前将“2015年高评委入库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和《高评委信息汇总表》(一份)报(寄)送省医药工程高评委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联系人:刘昌根,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及传真:027-87111579。

  附表:

   1.2015年高评委入库信息登记表

   2.高评委信息汇总表

  省医药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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