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天优良增加16天 PM10、PM2.5双降 上半年黄石“颜值”高“气质”好
近日,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上半年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报告。元至6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优良以上天数118天,优良率67.8%,与2015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16天,优良率增加13.6%。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98微克/立方米和6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7.1%和15.8%。
按照“治山、治地、治路、治厂、治店、治车”的工作思路,上半年黄石市加速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城区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上半年共拆除、停用或改造城区内燃煤小锅炉51台套,余下的50台套力争年底完成淘汰。实施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完成了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脱硫设施、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集烟尾气综合治理等8个烟气治理项目。
同时严格控制面源污染,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对两个工作不力乡镇进行了约谈;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加强工地扬尘管控,开展车辆超载超限和抛洒的整治行动,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环卫机械车辆每天作业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主干道洒水、洗扫作业每天至少6次,次干道每天不低于5次;严厉整治矿山扬尘,对城区内的所有露天矿山实施严格管控,依法取缔非法采石企业。此外,我市还开展了机动车污染防治,上半年共淘汰黄标车384辆,并开展“黄标车”限行等措施改善空气质量。
上半年,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开展现场督办检查800多人次,共督办问题281个。全天候监控重点工业污染源,组建成立了环保指挥中心,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不间断地对重点工业企业的在线监控系统进行网上巡查,对小时值超标严重的全市23家企业集体约谈。在环境执法行动中,全市共检查企业2218家次,查处违法排污企业99家,移送行政拘留17起,移送环境犯罪案件5起,报请政府批准对56家企业下达了关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