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
2017年9月1日下午,湖北省委书记、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蒋超良主持召开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减灾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军就《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向对会议进行说明。会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集中审议,并予通过。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河北省唐山市调研考察、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上,多次就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指示(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是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反映了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突发性强、破坏性强的省情,对全省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改革举施、保障措施予以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改革政治站位,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推动改革,发扬斗争精神,按照《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加快改革攻坚步伐,切实抓好改革落实,把体制机制改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大力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谋划落实一批防灾减灾救灾重大项目,推进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和救灾快速响应体系建设,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救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