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部署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 集中整治“回头看”工作

11.11.2016  23:06

近日,省局印发《关于持续强化监管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回头看”的通知》,部署全省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回头看”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聚焦风险抓“回头看”,重点要对“已受到行政处理、经营人血白蛋白等重点品种、存在安全风险、有严重不守信记录”的4类企业实行不预先告知的全覆盖“回头”检查。要继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威慑。对集中整治后,仍存在国家总局94号公告行为的要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对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GSP规定,特别是2016年4月29日之后,仍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坚决撤销(收回)企业的GSP证书,情形严重的,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通知强调,各地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既要加强系统内部协调配合,又要注重加强与公安、税务、卫生计生、医保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强化部门间信息通报及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信息来源: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